一、技术入股人员要不要领工资
技术成果的纳入股权之中可请求支付薪资待遇。关于技术成果融入股权的概念,实际等同于赋予股东的权利,即股东既能选择在公司任职获取相应报酬,亦可选择不过问公司事务享有分红权益。若在此过程中选择了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那么,这也是符合常理的现象,而未参与工作的股东则仅能享受分红的回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员工拥有股权,但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按时领取对应岗位的工薪。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股权与薪资待遇乃是两个独立的概念,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技术入股是干股还是实股
在实际操作中,以技术作为投资构成的股权即为实股。这类股权属于非货币性的财产类形式。虽然根据法律法规,企业融资的方式可以包括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但劳务以及商业特许经营权并不适用于此。对于非货币性出资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的评估、定价以及财产核实工作,并且必须提交正式的评估研究报告给相关机构参考。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将技术成果纳入股权时,股东享有自由选择权,他们可以选择在本公司担任职务并获取相应的薪酬待遇,或者仅仅作为股东享受分红权益对于选择继续留任并任职的股东,其所获得的薪酬是合理且合法的而对于那些选择不参与公司日常运营的股东而言,他们只能享受分红收益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股权和薪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具有各自独特的性质和价值尽管员工持有公司股权,但他们仍然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领取相应的工资报酬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