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假扣款比例的计算基础,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首先,该基础可依据劳动合同予以明确商定;
其次,若集体合同或者集体谈判所规定的标准较高,则以其中的最高者为准;倘若以上两项均未对薪酬做出明确约定,则需按劳动者在正常出勤月所得报酬总额的70%来计算。
对于病假工资的具体比例值,其数值与员工请假期限以及实际工作年限密切相关。通常来讲,请假期限越长,工作年限越短,对应的系数就越小。
根据现行法规,当职工因病连续休假不超过六个月且工作年限不足两年时,疾病补贴比率为其薪资的60%;而如果工作年限超过两周年,却不满四年时,则比率提高至70%;若已超过四年而不超过六年,那么病假工资的比率将升至80%;六到八年间,比率会调整为90%;在第八年之后,由于工作年限已超过八年,所以病假工资的比例达到了个人薪资总额的100%。
此外,若是在连续六个月以上休假的情况下,若工作年限仅不足一年,病假工资的比例将为酬劳额的40%,倘若工作年限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三年,病假工资的比例将提升至50%,而达到或超过三年的工作年限,病假工资的比例将定为酬劳额的60%。
经过上述计算过程得出的病假工资数额,可以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要确保此金额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病假待遇超出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便可以参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北京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员工由于疾病或因工负伤而需连续休假的时间在六个月内的,公司应按照以下特定标准支付其病假工资:
1.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未达到两年,那么他们将获发其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2.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到不到四年之间,那么他们将会获发其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3.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为四年到不足六年之间,那么他们将会获发其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为六年到不足八年之间,那么他们将会获发其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5.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达到了或超过了八年,那么他们将会获发其正常工资的百分之百。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病假的扣除款项比例计算的基本准则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设定首先参考的是劳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内容,如存在集体合同或者更高层次的谈判标准,应以上述最高标准为准如果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条款,那么将按照正常出勤月份薪酬的70%来作为计算的基准病假工资的比例会受到请假期间以及工龄长短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情况下,请假时间越长、工龄越短,所对应的系数也就越低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病假工资的比例范围可以从60%到100%之间浮动当连续休假超过六个月时,其相应的比例将会有所调整此外,病假工资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的80%,同时也不能超出当月平均工资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