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中介签了居间合同没下款可以拿回合同吗
若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后未能成功借贷到资金,我方应该尽力取回该协议并归还相关签约资料。可通过联络当时参与贷款过程的经理人员来实现这一操作。本质上,只要贵方尚未实际收到贷款金额,就意味着整体贷款作业尚属未完成状态,对此并无后顾之忧。解决此问题的首要步骤便是与负责处理贵方业务的客户经理进行沟通,请求将相关资料以及贷款合同予以销毁即可。
《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贷款中介公司合法吗
贷款中介服务在法律框架下是合法存在的。背后的原因在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各类经济主体都被赋予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借贷业务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法定权利。
其次,由于贷款中介对贷款申请的各项规定以及审批程序有深刻理解,他们能够预先告知并指导借款者做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准备工作,从而极大地缩短了整个贷款过程所需要耗费的时间成本。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贷款中介服务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它规定中介方需向委托方汇报可能的签订合同的机会或提供协助签订合同的媒介服务,
然后由委托方向中介方支付相关的报酬费用。如果在此过程中,中介方有意隐瞒或提供虚假的信息来误导委托方,导致后者利益受损,则中介方不仅无权要求获取报酬,还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倘若在与银行达成条款完备的贷款协议之后,因某些原因未能顺利获得贷款资金,您应当立即与负责该项业务的贷款经理取得联系,以期收回所有的协议文件以及签署过的相关资料,并将其完整无损地交还至银行在此过程中,请注意,只要尚未实际收到贷款款项,那么贷款流程就仍然处于进行之中,因此无需过分忧虑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首先需要采取的措施便是与客户经理进行有效的沟通,以便妥善处理并销毁所有相关的资料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