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可以赠予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9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42人
专家导读 关于房产赠与,产权人可自由处分其房产,需签署赠与合同。但赠与人在权利转移前有权撤销,涉及公益或道德义务、已公证的除外。房产过户前赠与人可撤销,完成后一般不可撤销,但受赠人如侵害赠与人权益、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违反合同,赠与人仍可撤销。
房子可以赠予吗

一、房子可以赠予

1.在此问题上,我们可以实施房产赠与这一法律行为。众所周知,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拥有自由处分其所持房产的权力,他们完全可以将房产赠送予他人,且必须与对方签署相应的房产赠与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拥有撤销赠与的权力,然而,当赠与合同涉及到诸如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或具有道德义务性质时,或者该赠与合同已通过公证程序,则不得任意撤销。

2.关于房产赠与后能否收回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过户登记为依据,在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其次,若赠与的房屋已经完成过户登记,那么便无法轻易撤销赠与。

最后,尽管如此,我们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例如,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却未能履行、或者违反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即便已经完成过户登记,赠与人仍然有权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子可以续产权吗

不动产使用期限到达后,应依据不动产的实际占有面积缴纳相应的费用,此费用需一次性持续缴纳30年。持有者可于合同中所指明的土地出让年限到期之前发起续期申请,根据当期的土地价值水平支付土地出让金,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之重新签署合同,进一步申请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关于房产赠与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产权人有权对自身名下的房产进行自由处置,包括赠与行为之决定然而,当赠与行为发生时,赠与人须与接受赠与者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赠与权正式转移至受赠人名下之前,赠与人享有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力除此之外,若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者伦理道义上的责任,或者该赠与行为已经经过公证程序确认,则不受上述规定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前,赠与人还有机会反悔,撤销赠与行为而当所有过户手续均顺利完成之后,原则上来讲,赠与人将无法再次撤回赠与然而,如果在此过程中,受赠人存在任何侵犯赠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者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甚至严重违反了双方所签订的赠与合同条款,那么赠与人仍然有权利撤销赠与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子可以赠予吗
一键咨询
  • 145****5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2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3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5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4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3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1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子可以赠予吗
关于房产赠与,产权人可自由处分其房产,需签署赠与合同。但赠与人在权利转移前有权撤销,涉及公益或道德义务、已公证的除外。房产过户前赠与人可撤销,完成后一般不可撤销,但受赠人如侵害赠与人权益、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违反合同,赠与人仍可撤销。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关于赠与,夫妻之间赠予赠予,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夫妻财产约定模式具体。
《婚姻法》规定了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具体模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该条的规定看,夫妻可以约定的财产拥有模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和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约定一方所有的全部或者某项具体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这一约定并不符合以上三种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模式,这种情况下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应按赠与对待,应该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
2、夫妻间赠与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首先,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动产交付或不动产过户手续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其次,即便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符合法定情形时,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见夫妻间的赠与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当然如果夫妻之间的赠与如果办理了公证,则赠与人无权撤销,因为《物权法》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而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一方则不享有法定的撤销权,我国《婚姻法》中缺乏对夫妻财产约定撤销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夫妻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撤销该约定。
3、夫妻间的赠与的权利转移必须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物权变动行为。
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交付该动产,不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履行物权变更登记,履行了上述行为,赠与物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夫妻财产约定自签订之日起财产权利的转移已依上述约定发生,只是未经物权变动手续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子抵押期间可以赠予吗
在房屋抵押期间,若获得抵押权人许可,理论上可以进行赠与行为。但实际操作中,抵押人不得擅自改变抵押资产的所有权性质,因此建议先获得抵押权人的明确同意。如抵押权人反对或拒绝,则需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负担后再进行赠与。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子抵押中可以写赠予吗
设定房屋抵押贷款需注意:房屋所有权人将失去处置权,未得抵押权人批准不得转让或赠与他人。除非得到抵押权人的认同与批准,否则房屋所有权人不得擅自决定将其房屋赠与他人。此外,当房产处于抵押状态时,是严格禁止进行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赠与与赠予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赠与与赠予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都属于房屋的处置的发生,房屋买卖可能是发生在一手房交易,有可能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产赠与一般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这里的比较主要是针对二手房交易来说的。
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而买卖,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需要支付对价的,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在二手房过户环节有各种税,但主要的只有三种,分别是税、个税和契税。房屋买卖的税收计算,个税是等于(本次价格-原值价格-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其他费用)20(也即是:差额的20。)税也要按照“满五唯一”分为三种,不满2年的房子,税为全额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税为差额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税。契税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2。
房屋赠与的方式所需缴纳税款根据交易人之间的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来说就是,直系亲属成本只有契税而非直系亲属赠与的赠与成本有三个,其中契税和税的计算方式与买卖完全一致,个税则是全额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祖父的房子可以直接赠予孙子?
可以的,但是房管局会要求祖父到公证处做公证,按照房管局的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就可以了,但是赠于房屋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孩子要是还未满18岁的需要有监护人陪同前往。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怎么区别赠予和赠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么区别赠予和赠与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
只是“赠与”往往只是赠与某人,如小王将乒乓球拍赠与小刘
“赠予”则可以是某物,如,小王生日那天,小刘对其说生日快乐,并赠予乒乓球拍。
因为“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
两者都是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虽然不可能成为社会中财产所有权移转的主要形式,也起不到直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现代社会,赠与仍具有相当的社会意义:赠与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财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赠与可以沟通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进而融洽社会气氛,减少社会矛盾。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赠与合同的立法中,立法者都尽可能采取措施优遇赠与人,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相关法律
中国合同法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只是规定了赠与人应当在附义务的范围内对赠与的财物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义务,但并未规定赠与人在这种情况下的撤销权应否受到限制。有学者认为,除法律规定不得撤销以外,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可在所履行义务范围内请求赔偿,因为在此范围内赠与双方形成对价关系。《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本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赠与人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本来,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赠与合同在基于双方的合意成立以后,就具有约束赠与人的效力,无论其财产发生何种变化,他都应当依约履行,但是由于赠与合同毕竟具有不同于一般双务合同的单务性,“舍己为人”、“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道德准则作为对常人的要求毕竟过高。因此,在赠与人的财产状况恶化之时,法律本着人之常情,特创设“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以使赠与人“先行自谋,而后谋人”、“先己后人”。由此可见,赠与人的“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实乃“同情弱者之一种道德化之规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1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怎么区别赠予和赠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么区别赠予和赠与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
只是“赠与”往往只是赠与某人,如小王将乒乓球拍赠与小刘
“赠予”则可以是某物,如,小王生日那天,小刘对其说生日快乐,并赠予乒乓球拍。
因为“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
两者都是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虽然不可能成为社会中财产所有权移转的主要形式,也起不到直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现代社会,赠与仍具有相当的社会意义:赠与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财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赠与可以沟通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进而融洽社会气氛,减少社会矛盾。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赠与合同的立法中,立法者都尽可能采取措施优遇赠与人,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相关法律
中国合同法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只是规定了赠与人应当在附义务的范围内对赠与的财物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义务,但并未规定赠与人在这种情况下的撤销权应否受到限制。有学者认为,除法律规定不得撤销以外,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可在所履行义务范围内请求赔偿,因为在此范围内赠与双方形成对价关系。《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本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赠与人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本来,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赠与合同在基于双方的合意成立以后,就具有约束赠与人的效力,无论其财产发生何种变化,他都应当依约履行,但是由于赠与合同毕竟具有不同于一般双务合同的单务性,“舍己为人”、“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道德准则作为对常人的要求毕竟过高。因此,在赠与人的财产状况恶化之时,法律本着人之常情,特创设“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以使赠与人“先行自谋,而后谋人”、“先己后人”。由此可见,赠与人的“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实乃“同情弱者之一种道德化之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抵押贷款的房子可以赠予吗
尽管房产已被抵押,其所有权仍归借款人所有,因此,借款人有权合法处置该房产。但是,若抵押债权人认为借款人处置抵押房产的行为可能威胁其权益,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债务。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应权衡处置房产的利弊,并遵守与债权人的合同约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想把房子赠予我的情人,但是房产赠予合同不知道如何书写,请专业人士帮我解答房产赠予合同怎么写的问题。
[律师回复] 房产赠予合同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以上就是对房产赠予合同怎么写问题的解答。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1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子过户与赠予有哪些差别 赠予要叫税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区别。从当前来看可以节约部分税收,从长远看,税收负担更重。这就是区别点。
1、个人税的不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也就是说,如果你以后转让的话,要按转让价减去受赠时的税金、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后(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不能扣除),全额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按1-3的核定税率征收。
2、登记不同: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赠与可以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一般房产过户有三种方法可以使用,具体如下:
1、赠与过户:如果这套房产以後不需要再次买卖,那麼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
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
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後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2、交易过户: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那麼你就选择交易过户比较好,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1.
5、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3、继承过户:需要所有的直系继承人填写放弃继承权的协定书,然後进行公证,公证过後和赠与过户的流程基本一致,同时费用也和赠与过户一样,一般使用该方法是在原房主离世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房子可以赠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