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需要征得员工同意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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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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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法律规定,雇主在得到员工同意后才能安排加班。一般而言,员工每天加班不应超过1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时间,每周的加班时长不得超过每天3小时,且每月的总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只要员工加班时间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雇主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加班需要征得员工同意吗

一、加班需要征得员工同意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征得员工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够安排其加班。作为一项普遍性的原则,职工每天的加班时间总共不能超过1个小时,而如果因为特定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话,每周所能接受的最长加班时间则为每天3个小时;

至于每个月的最大加班时数标准,限定在了不得超过36个小时之内。同样需要提醒的是,只要员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了加班,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加班需要员工同意吗

依据法规要求,企业若需职工进行加班,必须事先征得劳动者本人同意。而企业在排定职工加班时间时,通常情况下每次工作时长不能高于每日1小时。但是,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则每日延长加班时间不得超出3小时。

同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亦不得超过法定上限36小时。

此外,当企业请求职工加班并承诺依法予以补偿薪资后,应当严格履行该项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雇主唯有获得员工本人的同意之后方能进行加班事宜的安排通常状况下,员工每日加班时长应被严格控制在1小时以内如遇特殊情势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每周的加班时长亦不得逾越每天3小时之限额,同时,每月累计的加班时数也不得突破36小时的上限只要员工的加班时间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范畴之内,雇主便须依照相关法案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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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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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员工加班时加班费的事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哪个劳动者在上班的时候就想着有一天要跟用人单位打官司主张加班费,所以就不能要求劳动者具有收集证据的责任和义务。
而如实记录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依法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和保证,用人单位对工作时间的如实记录不仅是管理上责任也是法律上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考勤人员的工资就应当由劳动者支付了。所以,本人认为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安排由劳动者来承担,加重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制订和修改法律是立法者的事情,对于大多数法律服务人员来说如何执行已经颁布生效的法律显然更为重要。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我们看看劳动者可以提供的加班事实的有关证据。
(一)书证:书证是依据文字、符号、图形等书面表现的内容来记录事实的证据材料。
在有关加班费争议中,常常以考勤卡、工资表、电子考勤记录表等形式出现。但这些东西一般均由用人单位记录和保管。所以,当劳动者有机会拿到上述资料时应尽量复印一份保留,如果能保留原件就更好。
(二)视听资料:现在的工业园或企业很多都装了闭路监控设施,这些设施的录像也可以证明相关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
但这些录像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能够获取的。劳动者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调查取证。另外,劳动者还有一种主动获取的方式,就是自己主动录制视听资料。这样做当然有点难度。但谁叫最高院的把举证责任叫到劳动者身上呢
(三)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相关情况的人所作的言辞陈述就是证人证言。
在劳动争议中,几乎没有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会站出来为正在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作证的。但不妨碍寻找已经离职并知道相关情况的前员工来作证,或者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之间互相作证。虽然对方会以存在利害冲突否认证据的有效性,但只要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证据就应该大胆向办案机关提出,有总不比没有好。
(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也是证据的一种。
你别指望用人单位在加班时间上跟你做同样的陈述。所以,就需要劳动者或其代理人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合情合理详细的陈述,再辅以其它的证据材料,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劳动者可以从上述四个方面搜集和提供加班时间的证据。对于遇到不能提供的情况,要充分利用最新解释中关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积极提供线索,将举证责任转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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