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对装修押金怎么规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中,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并无权行使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法定权利。这一点在我国各项相关法规中并未得到明确界定和规范。倘若业主准备启动并展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其应当提前以适当且合理的途径向物业服务提供商事先通报与之相关的各类事项及具体情况;而作为物业服务提供商而言,他们需要切实承担起自身责任,将中包括可能出现的违反相关规定行为以及需要避免的各类注意事项等在内的详尽信息,全面、清晰地传达给每一位业主。对于押金相关事宜,若在整个装修期间内业主都严格遵守了合同条款或已被告知的有关事项,那么物业服务提供商必须毫无保留地在装修期结束之后退还所有业主要求返还的装修押金。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民法典对雨棚违建规定
假如这个雨篷乃是由市民擅自搭建而成,进而导致建筑物原本规划的形象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那么毫无疑问,它便处于违章建筑的范畴之中。
至于从购买房屋时即附带的遮雨设施,或者是顾客在购置房产时所获得馈赠——建筑物前庭或是后院中搭建的遮雨设施,这些均应被视为业主全部权益的一部分,因此当它们遭受损害时,相关业主享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正当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内,物业管理企业并没有被赋予收取装修押金的法定权力,这一点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确认。然而,业主在进行房屋装修之前,有义务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事前告知,而物业管理部门也需要以明确、清晰的方式向业主传达有关的规定以及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当装修工程顺利完成之后,如果业主严格遵守了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条款及相关规定,那么物业管理部门就应该按照约定退还其所缴纳的装修押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