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离职没有好好交接怎么样
对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履行工作交接义务这一现象,其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
首先,当用人单位顺利完成离职交接工作后,他们有权利拒绝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若劳动者未能依法履行此类程序,用人单位则可能以此作为理由,声称由于劳动者未能按规章制度规定处理离职事宜进而对机构产生了经济损失,从而取消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
其次,若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损失,那么他们将不得不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如果离职了社保怎么交
若在离职之后得到新的用人单位盛情相邀并同意接纳您的服务,那么贵单位将有权利为您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另一种方式则是寻求一家合适而稳定的公司进行挂靠,以便持续缴费,但此举的经济效益稍显不足,因为用人单位需承担的部分如今将转嫁至您个人肩负,这无疑增加了个人财务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当劳动者在结束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时,未有按照约定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放弃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权利。若劳动者未能依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妥善处理离职相关事务,用人单位亦有可能以该理由取消对其应有的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损失,那么他将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