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请求既可在嫌犯、被告人受到拘留之后提出,亦可能在预拘之前提出。然而,该法律条文并没有详细地阐述取保候审的请求必须在拘留之后才能提交。因此,决定是否能够采纳取保候审的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司法部门的专业判断来进行,这其中包括了嫌犯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整个社会带来的潜在威胁等等多个方面因素来综合评判。因此,虽然拘留之后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是并不能以此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留以后多久能取保候审
对于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对嫌疑人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其所涉嫌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估。通常而言,若嫌疑人并未表现出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并且案件的具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便有机会在拘留期间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这个过程可能会迅速完成,亦或是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周期,因为在此之前还需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进行核实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具备在拘留前或拘留后的条件下提出的可能性。然而,由于该法规并没有对是否必须在拘留之后提出这一问题加以明确的限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针对某项具体的取保候审申请,其决策过程需要全面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将拘留与否视为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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