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居住权的房子被卖了怎么办
在原设有居住权之房产进行交易过程中,出售方须恪尽职责向买方明确告知实情,否则若因未披露相关情况导致买方购入房源却未能合法入住的话,买方有权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要求解除双方所签署的购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有居住权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是真的吗
房屋所附带的居住权利是无法进行买卖交易的。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利不可被转让或继承。
此外,对于设立有居住权利的房屋,除非当事人双方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否则此类房屋不得对外出租。
而拥有居住权利的当事人则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益,以便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
然而,将居住权利作为商品进行买卖,显然已经超越了生活居住的基本需求范畴。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居住权的房子被卖了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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