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就没消息了吗
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通常都会接收到来自司法部门送达的拘留通知书,其中明确注明了此次拘留行动的具体原因以及将要持续的时长。一旦拘留期限即将到期,若仍需进一步进行侦查工作,那么,负责执法的公安机构便可依法提出延期拘留的申请。
然而,如果公安机关认定该犯罪嫌疑人涉案重大,且很有可能涉及触犯刑法,他们将会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对该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待检察机关经过严格的审查并批准逮捕之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启动逮捕程序。一旦被捕,犯罪嫌疑人将正式进入侦查阶段,并且有可能面临被起诉至法院的风险。因此,在刑事拘留之后,案件的处理流程将会继续向前推进,家属及辩护律师有权依法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同时也能够积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后就不用私了了吗
被刑事拘留后,决不意味着可以利用私下解决的方式解决问题。因为刑事拘留作为刑事司法程序中的正式立案措施,具有强制性的本质属性,并且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因此无法通过私人协商的方式进行变更或者消除。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自身的错误抱有诚挚的懊悔之情,并且能够通过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郑重道歉等方式获取对方的谅解,此时如果受害方也愿意与他们达成和解的话,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自行协商并签订和解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和解协议书。
另外,对于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相关部门可以考虑予以从轻处理。比如,当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后就没消息了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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