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怎么没有消息了
被刑事拘留之后迟迟没有任何进展和消息,可能源于多个因素的影响。
例如案件的整体情况颇为复杂,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进行深入的调查;
再者,也可能因为案件相关的证据收集以及证人访谈等多项任务还未全面展开并取得一定成果而导致此种局面。
然而,无论具体情境为何,公安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该类案件。
通常而言,公安机关会在实施拘留之后的第二十四个小时内对被拘押人员进行初步审讯,如经查明其并不属于应当采取拘留措施的人员范围,则必须立即予以释放,同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后批捕的几率是否大
您所提到的问题并不准确,刑事拘留并非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批捕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七日,而对于一些重大且难以解决的疑问悬案,则需要向公安部申请并经审批方可予以延长。
若出现刑事拘留时间较长但未批捕行为,很大程度上可能归因于案情的错综复杂性。
公安机关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倘若存在以下任何情形中的一项,便可预先实施拘留:
首先,正在筹备进行犯罪活动,或是已经实际实施了犯罪行动,亦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刻被警方察觉;
其次,被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指认为犯罪者的;
再次,在其生活环境中或住户场所发现了犯罪证据的;
此外,犯罪发生后试图通过自杀手段逃避责任,或者选择逃跑潜逃的;
最后,具有毁损、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威胁的人员;
以及,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信息,身份不清晰的人;
另外,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有组织犯罪重大嫌疑的人员也适合采取这样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判刑
刑事拘留并非必定导致刑法裁决。实际上,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法律强制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在刑事调查阶段针对现行违法行为人或重大犯罪嫌疑者采取,其目的在于暂时剥夺个人的行动权利与自由。然而,是否予以判刑则主要依赖于该案的细节状况以及相关证据的掌握程度。换言之,如果在经过详细的侦查、检控以及审判等诸多法定程序后,对于犯罪人确凿无疑的证据得以收集并证实其有罪,同时也证明了其应受刑事惩罚,那么便可能面临判刑的后果。反之,若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甚至无法认定为犯罪,那么便不会被判处刑罚。总而言之,刑事拘留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环,不能仅凭此一环节来预测最终的判决结果。
被刑拘后没进展消息可能因案件复杂需长时间调查,或证据收集、证人访谈未完成。但无论如何,公安都要依法处理。一般公安会在刑拘24小时内初审,若查明不该拘留则要立即释放并给释放证明。这是法定程序要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