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并非累犯的范畴。所谓累犯,即在法定期间内,曾因为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罪犯,在刑罚得以完美执行或获得赦免之后五年之内,又涉嫌故意犯罪,并且该次犯罪应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而危险驾驶罪,作为刑法体系中的一个罪名,主要涉及到的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等违法行为,其对应的刑罚一般为拘役。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危险驾驶罪并未满足累犯所设定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罪且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危险驾驶罪被视为故意犯罪的一种类型,其定义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追求竞赛,情节严重且恶劣;
或酒后驾车;
或从事校车业务或客运服务,导致超额乘客的严重情况发生,或者严重超出了规定的最高时速限制;
或者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驾驶罪属不属于累犯”,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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