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怎么为自己辩护
针对挪用资金罪的辩护策略往往着重于证明被告人并无挪用之意,亦或是其所动用的资金在性质上具有合理性乃至获得了明确的授权,另一方面,在涉案金额及持续时间上也未必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辩护律师在案件过程中或许还会对相关证据的合法性以及证明标准提出质疑。举例来说,若被告人将所挪用的资金用于处理公司的紧急事务,并且在事发后及时予以归还,那么辩护律师便有可能据此为被告人争取到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怎么才不成立
关于挪用资金罪之构成要件,首先需明确的是,该罪行所侵犯的首要法益乃均系公司、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对其自有资金之使用权和收益权。
具体到客观方面,行为人往往会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特权,私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用于个人借贷,且涉案金额通常较大,且在三个月内未能偿还。
而在犯罪主体方面,则主要涉及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在职员工。
至于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单位财产权益,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挪用资金罪怎么为自己辩护”,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