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日期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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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刑诉法》第91条,刑事拘留期限自拘留日起算,公安机关应在三日内提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延长一至四天,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逮捕,未批准则立即释放。案件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拘留的日期怎么计算

一、刑事拘留的日期怎么计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相关规定,刑事拘留期限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如果公安机关对已经实施了拘留措施的嫌疑人,若认为其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应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申请。但是在特殊情形下,该申请审批的时间或许会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其次,对于那些流动犯罪或惯犯,以及伙同他人共同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到三十天;

再次,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最后,如果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在接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此外,如果案件仍需进一步调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话,则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总而言之,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从拘留之日开始计算,其中包含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日,而重大嫌疑分子的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的时间为七日以内,如未批准逮捕,则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的日期是多久

根据不同的情形,刑事拘留的时长会有所差异:

(1)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4日,自被羁押人进入特定场所之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相关机构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而检察院对案件进行核实所需的时间为7日,此部分时间也包含在14日内。若经核实后决定批准逮捕,则拘留期限将延长至逮捕为止;反之,若未予批准逮捕,则应立即释放被羁押人或者变更其强制措施;

(2)若需要延长刑事拘留期限,则最长可达37日。在此期间,检察院仍需对案件进行核实,所需时间同样为7日。在这一期限内,侦查机关需再次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若经核实后决定批准逮捕,则拘留期限将继续延长至逮捕为止;反之,若未予批准逮捕,则应立即释放被羁押人或者变更其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的日期怎么计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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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三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所以刑事拘留第一日计算在内吗,在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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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办案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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