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日期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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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刑诉法》第91条,刑事拘留期限自拘留日起算,公安机关应在三日内提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延长一至四天,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逮捕,未批准则立即释放。案件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拘留的日期怎么计算

一、刑事拘留的日期怎么计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相关规定,刑事拘留期限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如果公安机关对已经实施了拘留措施的嫌疑人,若认为其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应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申请。但是在特殊情形下,该申请审批的时间或许会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其次,对于那些流动犯罪或惯犯,以及伙同他人共同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到三十天;

再次,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最后,如果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在接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此外,如果案件仍需进一步调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话,则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总而言之,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从拘留之日开始计算,其中包含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日,而重大嫌疑分子的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的时间为七日以内,如未批准逮捕,则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的日期是多久

根据不同的情形,刑事拘留的时长会有所差异:

(1)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4日,自被羁押人进入特定场所之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相关机构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而检察院对案件进行核实所需的时间为7日,此部分时间也包含在14日内。若经核实后决定批准逮捕,则拘留期限将延长至逮捕为止;反之,若未予批准逮捕,则应立即释放被羁押人或者变更其强制措施;

(2)若需要延长刑事拘留期限,则最长可达37日。在此期间,检察院仍需对案件进行核实,所需时间同样为7日。在这一期限内,侦查机关需再次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若经核实后决定批准逮捕,则拘留期限将继续延长至逮捕为止;反之,若未予批准逮捕,则应立即释放被羁押人或者变更其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的日期怎么计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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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被刑事拘留了,请问拘留第一天算吗?刑事拘留第一日计算在内吗?到底是如何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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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三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所以刑事拘留第一日计算在内吗,在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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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限计算当日次日起算吗怎么算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从被拘留的当天开始计算的,公安机关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逮捕申请提交给检察院。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可以延长至五天。对于重大嫌疑人,审批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三十天。检察院应当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通知检察院。如果需要继续调查,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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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期限怎么计算,比如1日起,三天的话是3日放吗?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另外,行政拘留也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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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周六周日会拘留人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司法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没有周日或者其他节假日允许人犯出所或者回家的统一规定。
但是,在极为特殊情况下、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严格监护的前提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具体规定为:
1、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
2、经办案机关同意
3、经公安机关批准
4、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
5、除案情重大的以外。
因此,就一般情形而言,在周日周六或者其他节假日,是不能放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第十条
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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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是从拘留开始还是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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