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乃是一项司法机关为了防止涉案人员逃脱以及保证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特征在于对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实施了一定时间内的暂时限制。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涉嫌犯下特定罪行的嫌疑人会面临被刑事拘留的风险,这些罪行包括但不限于:
1.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嫌疑人试图逃离现场、自杀或采取其他方式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
2.嫌疑人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他人供述以干扰案件审理的可能性;
4.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等严重犯罪行为;
5.嫌疑人存在其他应当依法逮捕的情形。在实际操作中,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设定为14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7日。在此期间,被拘留者享有权利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法律事务。若经司法程序确认被拘留者无罪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则应立即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犯了什么事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通常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或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严重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除此之外,对于正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它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开展,并在此过程中减轻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审判之前所承受的监禁之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犯了什么错会刑事拘留处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