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什么错要刑事拘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均可使得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予以先行拘留:
1.行为人为进行犯罪事先准备、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发生之后立即被司法机关察觉;
2.涉及案件的被害者本人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该嫌疑人从事了违法犯罪活动;
3.在该嫌疑人的身边或住所内找到了确凿无疑的犯罪证据;
4.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嫌疑人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现场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
5.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6.嫌疑人未透露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无法确定;
7.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以上列举的七种情况,皆为可能导致刑事拘留的合理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犯什么事能拘留一个月
对于这一问题,还需结合具体情况予以分析。如果某行为被判定为涉嫌违法,并执行了“拘留一个月”的惩罚,那么这极有可能涉及到刑事拘留。在进行刑事拘留之后,司法机构将对涉案人员开展全面审查工作,若发现其存在犯罪事实,则有权实施逮捕或转变为其他更为严格的强制性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一种法律上的处罚行为,而是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暂时剥夺嫌疑人自由权的一种限制性的强制手段,以此有助于案件调查、审理,同时也能预防罪犯继续危害社会。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其幅度从1至37天不等,逾期后要么释放嫌疑人,要么转而采取逮捕或监视居住等形式的更严格的拘禁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