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关于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有两种方式:一是按年补偿,根据当地年平均收入给予经济补偿,期限30年;二是选择一次性补偿。农民可通过向村集体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文件,经审核公示后上报县级领导小组审批,签署退出协议并交回证件,最后按协议分阶段领取补偿资金。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有哪些

关于对自行选择放弃农村宅基地实行补偿时的标准:

第一种情况,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补偿;具体而言,这意味着在农民自愿退出其宅基地之后,国家将会依据当地每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这项补偿的数额会根据整体经济环境的波动而有所调整,而补偿的期限则设定为三十年。另一种情况,则是选择一次性支付补偿金给农户;在此种模式下,在农民决定自愿放弃其宅基地并且符合地方经济运行水准后,将给予一次性的补偿金。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农民退出宅基地的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

首先,可以向所属的村集体撰写并提交书面申请,以及同此相关的相关文件信息。接着,村集体或者地方乡政府将对整个申请情况进行深入的现场调研与审核,审核完成后,根据既定的准则进行公示。若最终经公示确认无误,则需上报至县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进一步的审批。当所有这些环节均顺利通过后,农民们需签署《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同时将土地证及房屋产权证原本件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后,便可依照先前的协定,分阶段领回房屋与宅基地的退出补偿(补助)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农村宅基地有产权证吗

在农村地区,关于住宅用地的所有权方面,我们是支持其办理房地产权证书的。村民欲兴建新屋时,必须提交专门的申请,并经由所在村庄委员会审批通过之后,乡镇机关相关人员将莅临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通过后,将由地方建设办公室进行建筑工程的正式审批。

然而在房屋建造完成之后,还需进行竣工验收环节。待到所有步骤顺利通过以后,乡镇政府会授予竣工验收合格证。接下来,您可申请房地产权登记,进而获得属于自己的房产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8****22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4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8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4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农村宅基地搬迁有补偿吗?
农村宅基地搬迁是有补偿的。会给予宅地基地以及房屋补偿两部分。国家在对城市进行规划时,可能会遇到需要征收征用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政府将会对当事人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宅基地确权查询,农村宅基地怎么查,农村宅基地查询
[律师回复] 关于问题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的解答如下: 一、山东省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土地流转情况分析  广义的土地流转包括土地征收、土地出让和土地转让、土地与房屋的出租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本文所指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即狭义的土地流转,也就是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  近年来,山东省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建设,实现了规模经营主体的多元化、流转程序的规范化和流转形式的多样化,流转服务体系日趋健全,综合效益日趋显现。其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1.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为了解决经营大户有土地需求找不到规模化流转的土地,农户希望把土地流转出去却找不到需求方的两难局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在转出方和转入方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我省在条件成熟的县、乡两级,重点在乡镇一级开展了以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载体的有形市场建设工作,由政府投资建立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统一窗口设置,统一工作流程,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流转交易、统一签订合同,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入有序、透明、快捷的轨道。目前,我省正在有序推广有形市场建设的经验,一批规范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正在建设之中。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宅基地补偿归谁所有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对农村宅基地征收之后,有关补偿归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时候,宅基地也是属于该土地的一部分,那么产生的补偿就应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也就是归村委会。对于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那么对应的补偿费应该归所有者。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补偿吗?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补偿,在确定拆迁的补偿的标准的时候,是需要根据拆迁的建筑面积,还有就是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确定。具体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是需要委托第三方的鉴定机构来确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宅基地征收有补偿吗?
宅基地是有补偿的,但宅基地的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一般是由村集体分配给所有的村上的成员,宅基地的补偿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宅基地补偿,另一部分为房屋价值补偿,此补偿就会归房屋所有权的人拥有。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拆迁有宅基地补偿吗?
农村拆迁有宅基地补偿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对农村的房屋进行拆迁按照分开补偿的原则来进行处理,不仅关于土地本身的价值需要补偿,还需要关于房屋价值来进行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新农村宅基证和旧农村老宅基证不一致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建好后要办理房产证的话,就要办理规划许可证了,办规划许可证的前提是要有土地使用证。没有这2个证,是办不了房产证的。
  
二、如果不想办房产证,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是可以不办手续的。有土地证的话,办个规划许可证大概是半个月内能办好。
  需要去当地土地局所、住建所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并提交你重建的理由,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但是现阶段一般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以,只要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设,一般都不会有人去做审批手续的,但是我建议您还是按照正规流程去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毕竟这个程序不难。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望采纳,谢谢。
农村空宅基地如何补偿,农村空宅基地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空宅基地如何补偿 1、按照土地使用证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进行补偿。 2、按照地方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补偿。 3、拆迁主体不同,补偿也有所不同,村里拆迁,各个地方不同,建议参看村里的文件,如是国家补偿,也有相应补偿标准,但补偿对象应当是村集体,然后又村集体给你相应的补偿。 一、国家对宅基地是如何规定的 宅基地在制度层面,一般特征是“一户一宅”、“面积法定”、“无偿取得和使用”、“限制流转和抵押”等。宅基地制度过于侧重对农民福利的保障,导致宅基地只有使用功能而无资产资本功能。这样容易导致,集农民毕生积累建造的农房,由于限制流转和抵押无法实现其资产信用功能,不能对扩大生产、更新住宅和规避风险提供支持。农民无论是建新房还是扩大生产、修建基础设施,均难以得到资金的支持。而且,宅基地资源浪费日趋严重,超规定占地、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外出务工长期空置房、废弃地、闲置地等不断增多。由于宅基地不能流转,也没有退出的激励机制,所以宅基地长期处于增量不断增加,存量利用率不断降低的状态。 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个人建房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因在办理农村个人建房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收取农村个人建房的任何费用,虽说经国土部门发放了土地使用证,但在征地拆迁时又同时安排了农民的新宅基地或还建了相应住房。其土地使用权虽说发生了位移或转变,但仍保证了居住,所以对宅基地进行了还建补偿。上述属合法用地范围,若不属合法用地或城市居民在农村购房均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应进行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宅基地 >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