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公司签了协议未下款协议还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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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订贷款合同后,即便贷款资金尚未到账,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生效并不仅仅依赖于资金的实际支付,而是在合同双方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一经签署即自动生效并需按约履行。因此,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与贷款资金的支付情况无关。
助贷公司签了协议未下款协议还有效吗

一、助贷公司签了协议未下款协议还有效吗

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后,即便未收到贷款款项,该合同依然具备法定效力。贷款合同并不以实际支付贷款资金为合同生效的唯一前提条件,而是仅需在合同签署过程中,确保合同双方具备合法主体身份、表达意思真实无瑕疵以及无任何欺瞒或威胁的情境下,已签订的贷款合同便自动生效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二、助贷公司18个点的服务费合法吗

贷款过程中向借款人征收服务费并不一定构成违法行为。具体而言,若所收取的是申请人在进行贷款申请过程中所产生的诸如办理手续的服务费、审核费用以及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方面的费用,亦或是为帮助申请人开通超过授信额度使用信用卡服务所产生的相应费用,此种情况下均属于合法行径。

然而,如涉及到中介费用等其它形式的收费项目,这便构成了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助贷公司签了协议未下款协议还有效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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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4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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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人保局《关于适用劳动合同的若干意见》十三:当事人对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敬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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