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开除找哪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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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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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女职工孕期遭解雇,可先向企业劳动纠纷调解机构调解,不成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雇主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等降低待遇、解雇或解约。孕期女职工无法胜任原工作,雇主应减轻工作量或安排其他任务。孕七个月以上不得延长工时或安排夜班,需安排适当休息时间。违反规定将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怀孕期间被开除找哪解决

一、怀孕期间被开除找哪解决

若女性员工在妊娠期间遭到雇主解雇,可首先向所在企业内部设立的劳动纠纷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请求;如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则可进一步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或者也可径直向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果对于仲裁委员会所做出的裁决仍存在异议,那么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递交诉讼请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是严禁因为女性员工处在怀孕、分娩、哺乳等特殊生理时段而降低她们的薪资待遇、予以解雇或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当女职工在孕期无法胜任原先的工作岗位时,雇主应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适当减轻其工作量或者为其安排其他适合的工作任务。对于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女职工,雇主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或安排夜间加班,并且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其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如果雇主违反了上述规定,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给女职工带来了实际损失,那么雇主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雇主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期间一直请病假工资

在职员工在怀孕期间申请长期病假,其所享有的薪资待遇业经明确规定,即享有薪资。

当事人所提出的长期病假申请生效的前六个月内,雇主需按照相关法规及政策,向当事人提供薪资补偿,此时的薪资被视为疾病假期薪资,其具体金额将依据当事人工作年限以及月度/年度平均工资进行核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怀孕期间被开除找哪解决”,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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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开除找哪解决
女职工孕期遭解雇,可先向企业劳动纠纷调解机构调解,不成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雇主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等降低待遇、解雇或解约。孕期女职工无法胜任原工作,雇主应减轻工作量或安排其他任务。孕七个月以上不得延长工时或安排夜班,需安排适当休息时间。违反规定将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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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怀孕了不上班公司能开除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怀孕了不上班公司能开除吗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属于偶尔,不可以,次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可以。法律虽然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了限制,但是对怀孕女工严重违法,具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依然可以解除合同。怀孕女工开具假病假条,属于行为,缺勤天数通常作旷工处理,达到一定天数,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
(二)款规定解除合同。我国相关法律做出如下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试用期怀孕能辞退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从《合同法》角度来讲,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是用人单位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同样,劳动法也考虑到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制度。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

二,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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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开除怀孕的员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劳动者怀孕的,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辞退、解雇、炒鱿鱼),大体分以下2种情况:
1、劳动者确实呕吐比较严重的时候可以请病假,劳动者有医生出具的病假条,并且履行了用人单位请假手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
2、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例如呕吐而直接未上班,未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劳动者呕吐确实无法上班,用人单位是否解除,主要看劳动者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并且,因为呕吐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应该对于孕期劳动者宽容一些谨慎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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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开除找哪解决
女职工孕期遭解雇,可先向企业劳动纠纷调解机构调解,不成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雇主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等降低待遇、解雇或解约。孕期女职工无法胜任原工作,雇主应减轻工作量或安排其他任务。孕七个月以上不得延长工时或安排夜班,需安排适当休息时间。违反规定将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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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怀孕期间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怀孕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对解除怀孕女职工,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作了更加严格的特殊保护,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女职工存在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重新调整工作仍不胜任工作;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无法协议一致、经济性裁员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只要她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解除。
二、怀孕女职工是否一定不能解除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
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三、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有什么法律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不能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动者是否继续劳动合同的选择。
因此,如果怀孕女职工权衡利弊,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怀孕女职工不想或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赔偿金。关于赔偿金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怀孕女职工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怀孕女职工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怀孕女职工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是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女职工孕期也能被辞退;除劳动者过错外用人单位均不能解除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法规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对解除怀孕女职工,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后,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的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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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开除找哪解决
女职工孕期遭解雇,可先向企业劳动纠纷调解机构调解,不成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雇主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等降低待遇、解雇或解约。孕期女职工无法胜任原工作,雇主应减轻工作量或安排其他任务。孕七个月以上不得延长工时或安排夜班,需安排适当休息时间。违反规定将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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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怎么处理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第二百六十七条 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第二百六十八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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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辞职不批可以找劳动局吗
[律师回复] 对于怀孕了辞职不批可以找劳动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无论什么原因,员工辞职只要按照规定办理即可,不需要单位批准。
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辞职即可,转正后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如果单位有意为难,则发快递到单位人事部,保留快递的底联,别忘了写清楚内容是:辞职信。
然后你只需要再做一个月就可以走人了,单位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单位要承担责任!到期那一天你要求单位结算你的工资!
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你不用提前30天辞职,立即辞职即可。而且有这些情形的,你就算辞职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单位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自
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你懂这些,你看看单位还敢欺负你吗?我估计会求你了!所以认真学习下劳动合同法吧!
离职当天,单位需为你结算工资,如果单位拒绝,就带上你的辞职信底联、劳动合同等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另外,你进厂时交的100元是什么钱,可以讨回!工衣也不需要员工承担费用!你可以要求单位退回你这些钱。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怀孕了辞职不批可以找劳动局吗
[律师回复] 对于怀孕了辞职不批可以找劳动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无论什么原因,员工辞职只要按照规定办理即可,不需要单位批准。
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辞职即可,转正后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如果单位有意为难,则发快递到单位人事部,保留快递的底联,别忘了写清楚内容是:辞职信。
然后你只需要再做一个月就可以走人了,单位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单位要承担责任!到期那一天你要求单位结算你的工资!
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你不用提前30天辞职,立即辞职即可。而且有这些情形的,你就算辞职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单位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自
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你懂这些,你看看单位还敢欺负你吗?我估计会求你了!所以认真学习下劳动合同法吧!
离职当天,单位需为你结算工资,如果单位拒绝,就带上你的辞职信底联、劳动合同等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另外,你进厂时交的100元是什么钱,可以讨回!工衣也不需要员工承担费用!你可以要求单位退回你这些钱。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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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能开除女职工吗
孕妇不得被无理由解雇,否则构成违法行为,员工有权提起仲裁或民事诉讼。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孕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依法开除,且无需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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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对于有行为的怀孕女工,符合企业规定的,应予开除(除名)或解除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作了如下解释: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女职工在三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可以辞退。
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从这一规定来看,似乎一切在女职工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实际上,有关上位阶法律并未作如此绝对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见,该法并不禁止用人单位以其他理由解除合同。
另外《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排除了用人单位在其自身经营状况恶化确需裁员或劳动者因故不能胜任工作时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并未排除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劳动者严重违犯或严重失职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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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被开除怎么赔偿
孕妇被解雇,应获以下赔偿: 非法解雇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的薪资;加班费用;哺乳期内每年额外两倍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若其他权益受损,按法规追偿。 保障孕妇权益,合法处理解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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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怀孕的时候劳动合同到期能解除合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怀孕的时候劳动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合同吗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在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怀孕、产假、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的,按规定劳动合同要延续到哺乳期结束。
劳动合同到期后,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女职工可以规定自己主动辞职。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女员工的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女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孕期、哺乳期不给工资的问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二、哺乳期:
(一)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第63条规定: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为了保护母婴健康,降低乳幼儿死亡率,国际上已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婴喂养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哺乳期保健为指导母乳喂养与哺乳期卫生,包括母乳分泌量、影响乳汁分泌量的因素,喂养方法及护理,乳母饮食、休息、睡眠、断乳等。
(二)哺乳期如何保养皮肤:
1、表层保湿护理
注意皮肤保湿,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多喝水,多喝营养的汤水,不仅可以给宝宝提供充足的奶水,也能为自己补充缺失的水分。适当使用孕期专用护肤品进行保养,另外还要进行简单的按摩,重点按摩出现皱纹区,可以有效的缓解孕纹。
2、内部护理
怀胎十月一直在控制饮食,产后同样不能放松警惕,食补是避免皮肤问题的较好药方,多食用含维生素C、E和胶原蛋白的食品,对恢复皮肤弹性有很大的帮助。如:凤爪、猪蹄、弥猴桃、橙子等。
3、保持心情舒适
一个人的心情对皮肤也是较好的调整作用,健康的心态、愉快的心情、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皮肤的正常代谢有比较好的作用,相反,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压抑的状态下,脸部皮肤得不到舒展,就容易出现皱纹。配合简单的食补和锻炼才能避免肌肤过早衰老。
4、充足睡眠
充足的睡眠是美容和保养的最好良方,肌肤细胞每天都需要时间进行修复,皮肤每天吸收水份和营养的时间是在夜间十点之后,凌晨两点之前,这个时间段皮肤 吸收能力是其它时间的2倍;而皮肤排毒则是在凌晨两点至四点之间。所以夜间的睡眠对皮肤是有非常重要的修复效果。睡眠不足容易导致新陈代谢减缓、皮肤角质 层水份流失、皮肤细胞活力下降,从而出现皱纹。所以产后新妈妈在照顾自己的宝宝至于也要好好的珍惜睡眠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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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生子后回到工作岗位可以被开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哺乳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通过劳动合同书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无效
怀孕生子后回到工作岗位可以被开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哺乳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通过劳动合同书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无效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对于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又效。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
而对于绝大部分工作来说,婚姻、生育状况通常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关系,属个人隐私。因而劳动者并没有必须告知的义务。现今不少公司有对已婚尤其是已怀孕的妇女选择以各种借口不予录入的情况,导致妇女出于担忧或其他原因在应聘时会隐瞒相关信息,因此如果不是特殊的不能由已怀孕妇女工作的岗位,不能以已怀孕或者已婚为由拒绝其入职。
但是,劳动者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隐瞒生育状况的做法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不应得到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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