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成立未签订合同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7-2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公司设立前,即使产生劳动关系,单位或出资人需依法支付报酬和补偿。未成立公司的股份协议具法律效力,但公司无民事主体资格,发起人的行为仅由其本人负责。成立后,公司继承设立期间行为。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签合同,公司成立后通常由公司担责,但发起人可能例外;若公司未成立,发起人需负责,其他受益发起人可能被追偿。以个人名义签署,发起人单独负责;若公司事后确认或享有权益,合同相对方可向公司索赔。
公司未成立未签订合同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一、公司未成立未签订合同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在公司尚未正式成立之前,是有可能形成劳动关系的。在此期间,倘若劳动者已经付出了相应的劳动,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单位或者出资人应当依法给付劳动报酬、给予适当经济补偿以及承担相应赔偿金。尽管未成立之公司的股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若公司最终未能成功设立,那么设立过程中的公司将无法获得民事主体地位及诉讼主体资格,其所实施的民事行为虽然有效,但仅由发起人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一旦公司正式成立,便会继承发起人在设立过程中所进行的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当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以个人名义与他人签署合同时,该发起人须独自承担相应责任。然而,若公司在成立后对该合同进行确认,或者实际上已经实际享受了合同权益,那么合同相对方在知晓此事实后,有权选择向公司或该发起人主张权益,但一经选定,便不得再行更改。以下是关于未成立公司合同责任承担的具体情形:首先,若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待公司正式成立后,原则上应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然而,若公司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发起人当初签订合同并非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并且合同当事人亦明知公司并非合同的实际当事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发起人仍需承担合同责任;其次,若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但公司最终未能成功设立,那么该发起人必须承担合同责任。若其他发起人因这份合同获取收益,导致合同相对方蒙受损失,那么合同相对方有权向其他发起人追偿。当然,合同相对方也应对此负有部分责任,因为他在签订合同时未能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最后,若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以个人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发起人应独自承担合同责任。若公司最终成功设立,且对发起人签署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公司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益或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合同的相对方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成为实际享有权益之人,自然也要承担起合同责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公司未成立签订的合伙人协议是否有效?

在没有缔结公司的情况下,订立的合伙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即使诸位并无正式签订合伙协议,但只要证实双方确实存在合作行为,便可视为存在合法有效的合伙关系。

然而,当这种合伙关系宣告结束时,对于涉及合伙财产的处置问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行事,如若签署了书面协议,便依据书面协议执行;反之,若没有任何书面协议且各方未能就如何处置合伙财产达成共识,并且各合伙人的投资金额亦有所差别,那么,依照法律原则,可以优先尊重投资金额较高的合伙人的意见进行处理。当然,这其中并不能忽视了维护其他合伙人权益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在企业创立之初,即便尚未正式成立,但如员工已经参与到相关劳动活动之中,用人单位或者出资方亦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必要的薪酬以及相应的赔偿金。对于尚未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而言,虽然其股份协议具备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然而由于该公司尚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因此发起人的行为仅能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然而,当公司正式成立之后,其将继承并承接设立阶段所实施的各项行为。如果发起人是以设立中的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那么在公司正式成立之后,通常情况下应由公司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发起人也有可能会面临特殊情况;而若是公司未能成功建立起来,则发起人必须独自承担所有责任,同时其他从中获益的发起人也有可能会受到追偿。至于以个人名义签署的合同,则完全由发起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倘若公司在事后予以确认或者实际享有所得利益,那么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便有权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未成立未签订合同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一键咨询
  • 143****6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0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5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0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56****236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31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800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未订立劳动合同如何确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未订立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用工是建立劳动的唯一标志。《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凭证;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同事的证言等,都是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如何确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订立合同时劳动关系确认的办法是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未订立合同时劳动关系确认的办法是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和丈夫前几天收养了亲戚的一个孩子,几个月后有人跟我们说最好要写个收养协议,否则收养关系不成立,我就想问下什么情况下法院会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
[律师回复]
1、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收养的成立是养父母养子女亲属关系发生的惟一途径,合法收养关系对收养和被收养人间以及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发生一系列法律效力。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履行法定的手续,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具有:收养人的条件,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都符合法律原则。
2、收养关系的类型
(1)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
以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终止为标准,收养可以分为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完全收养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解除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养子女间发生等同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简单收养也称不完全收养,是指被收养人在与收养人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时,与其生父母之间仍然保持父母子女关系。我国古代的“兼祧”就是属于简单收养。当代国家中,法国、罗马尼亚等国家同时设立完全收养和不完全收养两种制度,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
(2)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
以收养人的人数的标准,将收养分为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共同收养是指夫妻双方收养子女的行为。如我国《收养法》规定,夫妻不得单方收养子女。单独收养是指收养人为一人的收养,主要是指无配偶的收养(即独身收养)。
(3)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
私法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民事法律规定实施的收养行为,它直接发生亲属关系的改变或转移。这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收养形式。公法收养是指国家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慈善机构依法收留养育孤儿、弃儿,它不发生法律上的亲属关系转移。严格意义上讲,公法收养不是本章范围之内。
(4)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
以收养是否依法成立为依据,将收养分为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依照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成立的收养为法律收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当事人以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父母子女关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为事实收养。中国有条件地承认事实收养。
事实收养未经法定程序,当然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鉴于我国的具体情况,在有关收养的法规和政策颁行前,成立收养时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事实收养并不违法。在收养法规和政策颁行后的事实收养,则是违法的。
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事实收养,应采取不同的态度和对策:第
一,过去已经形成的事实收养,凡不违背收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道德的,应予承认。当事人要求补办法定手续的,应予补办。第
二,因不符合收养条件,公证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当事人自行收养的,不予承认。如确实符合收养要件,可在补办公证或登记后承认其效力。
(5)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
以收养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件而产生法律效力为标准,将收养分为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收养为有效收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收养为无效收养。
(6)生前收养和遗嘱收养
生前收养是指收养人生存在世期间收养子女建立法律拟制血亲的行为。遗嘱收养是指收养人利用遗嘱方式确定其养子女的行为。由于遗嘱收养侧重于继承和传宗接代,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养育和保护,各国收养法一般均采用生前收养。
不满足以上条件,即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订立时间怎么确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合同明确标明了签订日期,则以该日期为准; 2、如果合同没有标明,以合同当事人实际签字日期为准; 3、如果当事人并非在同一天签字,以最后一个当事人签字时间为准。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 1、守法的原则 2、自愿的原则 3、公平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 (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 (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 (凡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违反对方真实意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3)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 由于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 因此,订立合同,必须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将公平作为出发点,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 4、诚实信用的原则 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不诚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国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开展的“重合同守信誉”活动,就是为了促进合同当事人的诚实信用度,进而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公司未成立未签订合同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