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怎么去除一方名字
敬请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1)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书;
(2)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3)房产所有权确认书——房产证。
当您达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时,烦请您首先前往预检窗口,并向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此次前来是为办理房产证上减少配偶姓名的手续。届时,他们将对您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细致严谨的审核。若所有资料齐全无误,便会给予您一个相应的号码,随后便可凭借此编号前往特定服务窗口进行进一步办理。
关于房产证减名手续所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我们了解到总共仅需110元人民币。
其中包括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用和5元贴花使用费。一旦所有流程顺利完成,预计大约会在20个工作日内收到全新的房产证。在此期间,您还需留意一下,新颁发的房产证设有密码功能,而密码将会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发放一个初始化密码,您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对其进行相应的修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后怎么立户口
在成功离婚之后,夫妻双方需要各自独立办理自己的户口手续,即将原本属于共有的户口本分离成两个单独的户口册。
首先请携带好个人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在经过专业工作人员的核实与审批后,您将会得到一份专门用于户口迁移的证明文书;
其次,您需要在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数据库中进行登记注销,以确保户口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后,请带着这份户口迁移证明残片,以及其他必备材料,如新的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前往目的地公安局的户籍科进行正式的户口落户。例如,如果您是因为长期且稳定的工作调动需求而打算迁移户口,那么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就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敬请您携带下列相关的证明性文档的原始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查验确认:如已婚的人士,请带上结婚证书;如您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则需要携带身份证件;若您拥有房产证,同样也请携带至现场。在您抵达房地产交易中心之后,首先请前往预检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您此次前来是为了办理房产证上的姓名减少手续。在您提交所有的申请资料并经过严格的审核确认无误后,您将会获得一个相应的号码,然后按照这个号码前往特定的窗口进行后续的操作。整个流程所需支付的费用为共计人民币110元整(其中包括80元的工本费,25元的地籍图费以及5元的贴花费)。通常情况下,在整个流程全部完成之后,大约会在20个工作日内收到新的房产证。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房产证具有密码保护功能,我们将会为您发放初始的密码,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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