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储备干部是什么性质的用工人员
社区工作人员属劳务协议范畴,未纳入编制内,受劳动法规约束与保障。而社区预备干部为专有职务,源于社区基层干部及公务人员筛选,并经培训与监管训练而成的人员群体。在国内,社区预备干部分别具备组建大本领与领导人潜力的年轻人士为主。这些人经社会成员或公务员或是个人推荐,经过严格选拔与培训后,最终从事于社区事务的管治与服务实践中,肩负起如维护社区安宁,促进居民自治等诸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街道办事处合同工待遇如何
关于工作性质及薪酬福利待遇问题,可以预期大致保持在中等水平范围内。街道办事处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其合同聘用制员工主要是为填补部门工作人员数量不足而产生的空缺,这是一种灵活有效的解决方案。这些员工通常通过非编制内聘用,即与部分工作人员签署劳动协议或者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以满足日常运作的需要。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当前我国公务员制度实行凡进必考的规范,唯有成功通过国家级别的公务员考试,方有机会获得正式公务员身份。
因此,如欲通过在街道办事处工作来实现正式身份转变的愿望,恐怕难以实现。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社区工作从业者乃劳务协议员工,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严格保护。相较之下,社区预备干部分为主管职位,系通过层层筛选及精细化培训所产生,主要面向那些具有卓越领导才华及出色组织能力的年轻人才。在经过精心推荐、严格选拔以及系统化培训之后,这些社区预备干部将承担起社区各项事务的管理与服务重任,包括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推动居民自主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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