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未履行签订合同及缴纳保险之义务,则可通过洽商、仲裁或诉讼途径寻求解决方法,以促使贵司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如贵司未能与员工签署书面合同,且员工有此需求时,贵司将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承担发放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法律法规中的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一旦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必须向每位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未遵守该法律规定,导致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也须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其次,若贵司未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对于从业人员来说,仅能要求贵司补缴费用,然而在法律层面上并不能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若贵司未能按时为员工办理社保手续,地方社保机构等相关部门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贵司进行处罚,同时要求贵司尽快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
此外,如果员工因贵司未能缴纳社会保险而选择离职,那么他们有权利要求贵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员工在离职前,应先提前一个月告知贵司解约决定,以便贵司做好相关岗位人员安排和后续工作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这是合法的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皆属违法行为。自雇佣关系成立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若劳动者未能与用人单位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然而,用人单位仍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自雇佣关系成立之日起满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同时与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面对企业未曾签署劳动合同而又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状况,员工可以考虑实施以下有效措施和策略: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八十二条法律规定,倘若企业未能与员工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便须承担向员工支付双倍薪资赔偿的义务。其次,针对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之事,尽管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的补充缴纳,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将无法获取任何形式的赔偿。然而,社保机构却有权利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处罚,同时还会责令企业尽快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