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组家庭的子女如何继承遗产
再婚后的子女在获取遗产方面所遵循的程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立遗嘱的有效性以及与其中任一方是否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下面我们将为您进一步详细解释这些情况。
1.当存在有效遗嘱时,遗产将会依据遗嘱规定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完全覆盖赠予对象。
2.若无遗嘱存在,或者确认其无效,那么遗产则依照法定继承的先后顺序加以处理。
根据现行法规,遗产将首先由合法配偶、直系子女及双亲(生父母、领养父母以及与其形成事实上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均属此类)予以继承;如果未出现以上法定继承人,或者他们选择自我割让继承权,接下来的受让人将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如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以此类推。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继子女与继父母间是否成立过实际抚养关系,这直接决定原委子女在法律意义上是否具备继承权益。所谓实际抚养关系,通常包含经济、生活照料以及教育援助等各个维度。一旦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建立起实实在在的扶助关怀,他们双方的关系即视为在法律层面上等同于亲生血缘亲属,也就是继子女有权如同婚生子女一样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倘若未曾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便无权分享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重组家庭的孩子可以结婚吗
重组家庭出身的子女同样具有合法结婚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双方满足了婚姻成立所需的基本要件,便可以成功缔结良缘。这些基本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必须为自愿、均已达到适婚年龄要求(男性结婚年齡不得低于22岁,女性则不能低于20岁);
同时,双方必须同时处于无配偶状态并且各自不属于彼此的近亲属以及三代之内的旁系血亲;
最后,双方皆应保证自身未患上医学上被认定为不宜结为夫妻的疾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在再次结婚之后涉及到的子女对遗产的继承问题,首先需要关注的是遗嘱的合法性及其是否构成实际扶养关系。如果存在有效的遗嘱,那么将依照该遗嘱进行财产的分配;而若不存在有效遗嘱或者遗嘱被判定为效力较低,此时便应遵循法定的继承顺序来进行分配。然而,当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建立了事实上的抚养照顾关系时,应当视为其法律地位等同于亲生的子女,因此他们享有继承的权利;反之,如果没有这种抚养照顾关系,那么他们就无法获得继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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