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一年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倘若您的公司雇佣员工已经超越了一整年之久而尚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作为其中的员工,您首先具备要求公司自雇佣当月(通常为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向您额外支付每月两倍薪酬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企业在招收和使用员工后的一个月内未能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将有义务自雇佣之日起的第二月份开始,每年给该员工额外支付两倍工资。除此之外,若是超过一年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视为企业与该员工自动达成并签署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另外,若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希望与公司协商解除或者终止现有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便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固定金额进行经济补偿,这包括按照您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但如果公司是出于非公平的理由单方面解聘或者暂停您的劳动合同,那将被定义为违法行为,此时,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七条对您进行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员工在工作满一年后仍未签署劳动合同,便有权申请补偿。然而,如若责任方为劳动者自身,则无权请求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企业应于一个月后至一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惩罚。若公司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已与该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倘若员工在公司任职已满一整年度,然而公司却未能与之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该名员工便有权利向公司提出请求,要求其自雇佣之日起,额外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若此情况持续至第二年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则可被视为双方已经自动达成了无固定期限的聘用条款。而在这种情形下,如员工有意辞去或终止这份合约,公司则必须根据其在岗位上的工作年限,发放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一个月的月薪作为赔偿。任何不公正的解雇或暂停合同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并需要承担双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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