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占用税税款所属期是如何确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需获批占用农田或其他农业土地,同时在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无法明确建设用地人时,则用地申请人应自收件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税费交纳工作;若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已标注了建设用地人,则申请人务必在收到征税部门税务通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履行缴纳义务;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农田或其他农业土地者,也必须在实际占据农田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立即缴清各项费用。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二、耕地占用税标准2024是什么
我国耕地占用税的计税公式为:应缴税额=实地占用耕地的面积(以平方米为测量单位)×适用的固定税率。具体而言:
1.在人均耕地面积未达1亩(此处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准进行换算)的地域范围内,每平米征收的税费标准为10~50元人民币不等;
2.若该地区人均耕地面积已超过1亩且未到2亩,则在此范围内每平米收取的费用比例在8~40元之间;
3.当该地区人均耕地面积超出2亩且不超过3亩时,其每平米应交税费将调整至6~30元人民币不等;
4.如果该地区人均耕地面积超过了3亩这一上限,那么每平米所需缴纳的税费将被锁定在5~25元人民币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依据现行法规,对于需要占用农田或其它农业用地的情形,且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尚未明确建设用地者身份时,申请人须在接获审批文件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关税费;若文件中已经注明了建设用地者的身份,则申请人应在收到税务部门发出的缴纳税费通知之后,仍然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缴费事宜。反之,若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农田,行为人亦须在非法占据农田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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