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农民工无法领取应得工资,可选择拨打本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咨询热线进行举报投诉,他们将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法规之规定,对涉及此事件的用人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管与调查,要求义务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款项。
此外,农民工还有权依法请求当地人民法院实施支付令程序,约束劳动者所在企业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全额支付。最具效力且经济划算的手段则是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前往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该项服务免费提供,无需聘请律师),通过劳动仲裁机构下达的裁决书内容,可以清晰明确地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赔诉求;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未能履行义务,申请人有权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依照以上途径追讨欠薪的同时,申请人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以其应付金额为基础,按照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额外加付相关的赔偿金。
《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农民工要不到工钱可以报警吗?
若讨薪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农民工有权向当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解决此类纠纷。举例而言,当农民工采用过激手段讨薪时,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自身存在严重暴力行为时,便可考虑寻求警方的援助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同时,他们依法享有举报权、申请调解权、仲裁权以及诉诸法律的权力,当然,协商也是有效化解纠纷的途径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倘若广大的农民工朋友们遭遇了拖欠工资的困境,您完全可以随时拨打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的24小时全天候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投诉。他们将会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全力以赴地展开严格的监管检查工作,力图敦促用人单位尽快解决所拖欠的工人工资问题。同时,农民工朋友们还有权向法院提出支付令请求或者提交劳动仲裁申请(这一切均为免费),甚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额外的经济补偿金。如果雇主们未能按时按量地履行法律义务,那么农民工朋友们还可以申请对其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