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受伤找劳务公司还是找总包
对于在建筑施工现场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如已与企业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理应由该相应的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责任;而若仅签署有雇佣合约,则此类责任应该由为之提供劳务的包工头承担。劳动合同不仅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稳定劳动关系,且强调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对该项协议内容的全面阐述。相对地,劳务合同则是各方在坦诚协商、平等对待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安排专项劳务工作及实现劳务成果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地受伤找哪个部门
当农民工遭受意外伤害且包工头无法全额补偿其损失时,他们可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赴施工项目所在地区,或者至将工程分发予包工头的建筑企业所属地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工伤申报手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针对在建筑施工现场遭受伤害的工作者群体,无论其是否已经与雇主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受害者所承受的责任均应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然而,如果受害人仅仅签署了雇佣合约而非劳动合同,那么负责承担相关责任的就应该是包工头。劳动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它能够明确规定双方之间稳定的劳动关系以及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相比之下,劳务合同则是建立在平等协商、真诚交流的基础之上,通过专门的劳务协议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