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所谓的最低工资并非劳动者实际上所能获得的收入,而是雇主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对于实际可获取的薪酬,这通常会以工资条上所列示的具体发放金额或劳工实际所得薪资来衡量。最低工资是全球各主要经济体中普遍定义的一种概念,即劳动者在按照正规劳动合同规定并在标准工作时间或事先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全心投入的工作环境中,应对其发放的最低收入保障。必须强调的是,所谓“正常劳动”即是指劳动者依照法规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所明确记载,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该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时间范围之内进行的活动。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是扣过社保的吗
关于最低工资的定义与解释如下:
首先,获得最低工资的基本前提必须为劳动者在法律所规定的工作时间范围内充分履行并提供具有正常质量的劳动;
其次,最低工资的具体金额应当由国家政府经过严格立法程序进行制定;
最后,只要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那么用人单位给予他们的相应劳动回报就不能低于国家政府规定的那个“底线”——即最低工资水平。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以下几个方面并不纳入到最低工资的计算范畴之内,而应该由用人单位依法另行支付:
第一,劳动者在中班(下午四点至十二点)、夜班(夜晚十二点至次日八点)或者高温、低温、井下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中所应享受到的津贴待遇;
第二,劳动者通过加班所应获得的工资补偿;
第四,根据国家和当地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无需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范畴的其他收入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最低工资的内涵并非简单的劳动者所获得的实际货币收益,而更应该理解为雇主对其雇员应当承担并支付的基本薪资水平。具体薪酬待遇应以工资单或者个人实际获取的劳动报酬为依据加以核定与评判。这一明确保障劳动者在正式劳动契约以及标准工作时间范围内全身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中所应得到的最低收入额度,已经成为全球各大经济体中广泛认可且通行的理念。所谓“正常劳动”,即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在法律法规允许或者双方协商达成的前提下开展的各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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