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当雇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并依法获得了基本养老保险福利时,他们将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责任。
然而,如果员工已然步入社会工作年龄,但却未能按法律规定享有基本的养老保险福利,则应当由公司按照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用关于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对照一下,就知道是否有补偿了。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涉及第四十四条的只有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而没有第二项。
二、到退休年龄合同自动终止吗
在达到国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劳动者与其所在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不必然会自动解除。
然而,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规中所规定的条款来看,劳动者在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之际,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将会自动终止。
然而,从劳动法律理论上分析,这条法规其实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它既给到了劳动者以享有合法权益、依法领取相应退休福利待遇的正当理由;
同时也提供了用人单位在人事管理方面的自主空间,从而避免了那些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却依然占据着工作岗位的现象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未能享有养老金的情况下,雇主一般无需承担补偿责任,因为此类员工理应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然而,如果已经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但仍然无法获得该项福利,那么雇主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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