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离婚的民事情形之中,工资作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所占比重不容忽视。当夫妻决定分手之际,关于工资分配问题便成为了关键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工资的分割共有如下几种常见情况:首先,若某位配偶在结婚前已经取得了工资或付出了相应的劳动,而在婚后继续从事相同工作并获取报酬,则这部分工资应被视为该配偶的个人财产,由其独立享有所有权;其次,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均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平均分配;再次,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位配偶因工作原因而付出了劳动,但直至离婚之后才得以领取相应的工资,那么这笔工资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在离婚之后,双方各自所获得的工资将被视为他们的个人财产,不再参与财产分割。此外,若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曾签署过书面的财产协议,且该协议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同时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就应当严格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二、离婚夫妻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1.如果子女尚未达到两岁的法定年龄,法院应该秉持着母亲直接抚养的基本原则,将儿童抚养权判决授予母亲。但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母亲无法履行其抚养义务时,方可将抚养权转移至父亲;
2.当子女年满两周岁以上,法院便需要考虑哪些因素能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条件支持。在此基础上,法院会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做出裁决,并按照最为适合孩子成长的条件进行优先排列。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孩子已经超过八周岁时,法院也应对孩子本人的意愿进行尊重,并且在考虑到孩子表达出希望跟随某一方共同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的前提下,抚养权应归属于携带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诉讼情形中,涉及到工资分配问题时,以下因素将成为关键考量因素:即婚前已经获得的或者是婚后持续劳动所获取的工资,往往会被认定为是个人财产;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赚取的工资,则会被普遍认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并应按照公正平等的原则进行均等分割;除此之外,由于工作付出而尚未实际领取的工资,同样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在离婚之后,每个人的工资收入都将归属其个人所有。如果存在婚前财产协议并且该协议是合法且自愿签订的,那么就应该依照协议中的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