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可以拿着房产证私自做变更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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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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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产证信息更正需产权人及其配偶、共有人到场,携带身份证件等,共同参与并办理手续。过户时产权人必须亲临或授权他人(需公证)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建设委员会备案记录,严禁私自修改。遗失房产证需挂失后申请补办。
他人可以拿着房产证私自做变更吗

一、他人可以拿着房产证私自做变更吗

在未经另一方知悉的前提下,个体无法独立更正房产证上的相关信息。此项操作需要房产证的登记者及其配偶,以及所注明的其他房产共有权人共同参与,并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婚姻状况证明及本人亲自出席,方可进行变更手续。在房产过户过程中,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必须亲自到场,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若选择后者,则须事先至公证机关办理委托公证书),任何其他人均无权代理过户事宜。值得注意的是,房产证上的各项信息,建设委员会均已作了明确的记录备案,因此任何人皆不得擅自更改房产证上的相关内容。若房产证不幸遗失,可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挂失,并办理新的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他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身处涉嫌犯罪的个人或者被告角色的个体,皆有权申请采纳保释措施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然而,在执行这一程序之前,必须满足相关的特定条件要求。

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其可能面临的刑期将被限制在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范围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保释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者;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等人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房产证信息的更正,产权人和其配偶以及所有共有者须亲自出席,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以集体合作的方式完成相应的手续办理。在进行过户操作过程中,产权人务必亲身抵达或者授权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人(需经过公证程序)办理相关事宜,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同时,根据中国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已备案的房产证信息。若不慎遗失了房产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挂失,然后再按照程序申请补发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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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
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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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闯民宅能拿刀砍他吗?
对于他人私闯民宅的,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法侵害,不能拿刀去砍,否则造成防卫过当,这样的话当事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非法闯入者,可以先和其沟通,不行的话报警,让派出所介入处理。即使自己反抗,也要控制在必要限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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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拿着隐私的照片威胁了怎么办?
被恐吓后果比较严重的,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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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租赁合同变更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私房租赁合同遇哪些情况可变更合同范本 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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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变更后,还有哪些部门需要去做变更
[律师回复]   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首先要到工商局递交变更申请,包括任免职证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申请书、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大概7到15个工作日会有批复,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后,还需到国税局、地税局及代码局以及银行办理变更。国税局、地税局到前台领取变更登记表格(或上网下载表格)填好后,连同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递交前台即可。银行的话要带上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印鉴卡及公章、财务章、新旧法人印鉴等。
  办理企业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9、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
1、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
2、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经济性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
3、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1
4、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
6、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1
7、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
  1
8、企业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1
9、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0、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
  2
1、拟增设分支机构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或者其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2
2、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法人分支机构的验资证明;增设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提交《资金数额证明》。
  2
3、企业法人出具的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2
4、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5、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提交原件核对)。
  2
6、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股东变更股东怎么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如何进行股东权利变更 一、提交资料: 1、有限责任公司权利变更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或董事会决议。 二、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三、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 (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2)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3)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提请注意: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户口本变更多久可以拿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户口本变更,条件齐全的,当场就应该办理。以山西省为例。  《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最新修订)》  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公民或者单位申报的户口登记事项,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办理:  
(一)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且按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予以办理;  
(二)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但按规定需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  
(三)对不符合条件或者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处理意见或者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以下情形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当场办理:  
(一)出生登记申报(无《出生医学证明》及在国(境)外出生的除外);  
(二)立户申报;  
(三)注销户口申报;  
(四)户口市、县内迁移;  
(五)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入、迁出和毕业后户口迁入、迁出;  
(六)除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以外的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  
(七)居民户口簿签发、换发、补发;  
(八)户口迁移证签发、换发、补发;  
(九)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在安置地或回原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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