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公司以交房为由扣娃提成不与发放违法吗
在正常情况之下,项目价格往往已经固定且无法重新商讨,除非项目本身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细节产生了较大的变化。然而,也存在着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即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由招标方与中标方共同协商,对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细节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进而调整并控制项目的总费用。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项目具备重新商讨价格的可能性,否则,这样的商讨可能会使双方陷入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二、房产公司宣布破产钱怎么要回来
在房地产企业宣告破产之后,其应对所有资产承担偿还债务之责,若无法全数偿还,则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依次按照特定顺序进行偿还。
首先需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以及应属于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债务,而后再依据法律规定,依照以下具体顺序对破产债务人所欠下的各项债务进行清偿:
首先是破产债务人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及抚恤金;
其次是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规定须向员工支付的补偿费用。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项目的总体定价往往具有一定刚性,除非出现重大变更因素,否则并不易于进行调整。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招标人与中标者双方仍有机会就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中的诸多细节展开深入的商讨,从而达到有效调控总体预算开支的目的,只要相关项目的合同协议并未对重新议价做出明确禁止即可。否则,这将有可能引发双方在合作关系上的种种困扰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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