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如何跟医生说不赔
在涉及到保险理赔方面的事宜时,一般的处理流程通常是这样的:在患者出院之后,他们需先自行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然后在拿到各项医药费票据、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药品使用详细清单以及出院证明等相关证据的原始文件之后,便可以前往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投保人与患者双方均已签署了同意书,否则保险公司将无法支付相应款项给已经垫付费用的患者。若医疗费用是由交通事故责任方先行垫付的,则须得到患者一方的明确同意,并且提供相关票据作为凭证,保险公司才能予以赔付。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保险理赔先走强险吗
当遭遇车祸并触发损害时,您有责任首先使用交强险来保障权益。在道路交通意外发生之后,法律规定必须优先以交强险作为赔偿依据,若交强险无法满足赔偿请求,那么商业险才会根据交警的裁定,按照实际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机动车辆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而给受害者带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责任额度进行强制性赔付的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保险理赔流程中,首先要求患者在康复出院之后,自行承担部分医疗费用。然后,需要收集诸如发票、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原始文件资料,在经过双方明确的共识与认可(如果涉及到第三方垫付款项的情况时,也需要得到患者明确的同意和相应凭证的展示)之后,最终将上述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