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运营车停运费
根据现行的保险条款规定,对于营运车辆因停运而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并无责任进行赔付。至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财产损失问题,通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指的是,在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过程中,直接导致事故现场其他人现有的财产遭受了实际的损毁。而间接损失则涵盖了更为广泛的范畴,它不仅包括了由于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第三方的经营活动被迫暂停、车辆无法行驶、生产或通信系统中断,以及无法正常供应电力、水力、燃气等因素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还包括了由此引发的其他相关人员、财产或权益方面的损失。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现行的保险条款并未涵盖非运营期间车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可划分为直接与间接两种类型:直接损失主要指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其他相关物资所遭受的实际损坏程度;而间接损失则范围更为广泛,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营活动的暂时停止、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服务供应中断、电力及水资源供应受阻等各类经济损失,同时还可能引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权益受损等次生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