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吊销是怎么回事
关于“企业吊销”的解读,它是指企业因为违反了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从而承受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施加的极端措施——剥夺其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方式,这种行为并不是以企业的自愿申请为先决条件,而是登记机关根据自己的权力和职责,主动进行的。在经历了“吊销”之后,公司就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资格,这同时也就意味着公司要被迫彻底退出市场竞争的舞台。这无疑是行政机关对于企业所能实施的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之一。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企业吊销未注销的后果
公司在遭受到吊销处罚之后若仍未完成注销手续将会面临以下几种严重后果:
1.承担高额罚金及罚款;
2.导致法定代表人步入失信“黑名单”;
3.使公司股东陷入连带赔偿责任中无法自拔;
4.进一步明确了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应对其行为引发之债务清偿责任予以承担;
5.使公司可能处于无证无照经营状态。当对该等违法行为的企业法人施以上述规定的处罚时,须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分别追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相应的行政和经济责任:如构成犯罪的,则由国家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
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企业吊销制度乃是针对违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最高级别的惩罚手段。面对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企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取消其实施商业活动的资格,而无需经过企业的主动申请。在企业被吊销之后,其经营资格将被永久剥夺,从而彻底退出市场竞争领域。此举乃行政机关对企业所能采取的最为严格的行政处罚措施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秩序以及确保公平竞争环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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