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包工转岗有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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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解雇员工时会给予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满一年得一个月薪水补偿,超过半年不足一年也按一年计算。但外包员工被解雇时,用工单位不负责,由劳务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因此,外包工转岗不享有赔偿,但会得到新的工作安排。
企业外包工转岗有赔偿吗

一、企业外包工转岗有赔偿吗

在公司解雇员工时,我们会给予适当的补偿。根据工作年限的长短来决定补偿金额。只要你在公司连续工作过一整年,就可以得到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如果工作超过半年但不足一整年,也会视作满一年,同样享受一个月薪水的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外包员工被用工单位解雇,那么用工单位并不需对此负责,而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重新为你安排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企业外包劳务派遣合法吗

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在满足公司具备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资质并已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前提下,同时已经进行了必要的公司注册手续,公司与员工依法签订外包合同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

其次,如果不符合同上述条件,那么公司要求员工签署外包合同则可能涉及到法律问题。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七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发包人有权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亦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与勘察人员、设计师及施工人员单独签订勘察、设计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然而,发包人不得将原本应由单个承包人负责完成的建设工程拆分成多个部分,然后分别发包给多名承包人。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在获得发包人的同意后,有权将自身承包的部分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完成。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拆分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方。同时,严禁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且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亲自完成。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在公司决定解除劳雇关系之时,将向资历较深的员工提供相应的补偿措施,其依据为实际的工作年限。凡工作满一个自然年度者,均可获得一个月的薪酬作为补偿;而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但未达到一年的员工,同样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补偿。然而,当涉及到外包员工的解雇事宜时,用工单位并无责任承担相关费用,而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因此,在外包工面临转岗情况时,他们无法享受赔偿待遇,但是可以得到新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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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股权转让得到核准之后必须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批准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违法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也即外资股权的转让合同的生效以原政府核准部门的核准和工商登记为必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虽然理论上对以办理工商登记作为外资股权转让的有效条件之一有不同意见,但在实践中,仍然应当遵循现行法律的规定。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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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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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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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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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企下岗志愿兵年龄最新规定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不可以。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 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 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要依据法律规定向专门岗位就业人员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确保实际收入水平在扣除“五险一金”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为专门岗位就业人员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依法与专门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鼓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
4、落实要求。
各地开发的专门岗位的劳动报酬水平,要以设区市为单位相对统一,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实现专门岗位就业的人员,自上岗之日起,不再享受针对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的相关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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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外收入包括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企业营业外收入包括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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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把工程外包,外包方因失误受了伤,属于工伤吗?
[律师回复]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受伤是属于工伤范畴的,但是对方需要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构成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应该由雇佣方承担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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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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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经发局批准
2、外管局批准
3、工商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股权变更协议
(6)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7)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新增境外投资者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0)其它有关文件、证件。人民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的裁定书,不需提交第
4、5项材料。因国有股权划拨、股权出质、合法继承、夫妻财产分割变更股东(权)的,不需提交第4项材料,但应提交新股东合法获得股权的法律证明文件。
4、组织机构代码
(1)、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副本均可,外企还需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或介绍信
(3)、本单位法人(分支机构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旧代码证书及C卡
5、国税变更登记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税务局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在登记窗口领取各种表式,按要求如实填写后,连同资料一起报送登记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涉及工商变更的提供)一式二份
(3)、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分公司除外),工商局准予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6、地税变更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涉及工商变更的提供)一式二份
(3)、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分公司除外),工商局准予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7、银行信息变更
8、海关变更
9、电子口岸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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