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付费多少
关于劳动仲裁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受理费与处理费两大类。具体说明如下:
1、受理费:对于涉及到三名以下当事人的劳动争议案件,每件需收取20元的费用;而若是四至九名当事人的案件,则每件需要支付30元;若涉及十人及以上人数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则每件的受理费为50元。
2、处理费:对于不存在争议金额的劳动争议案件,每件需收取300元的费用;但对于存在争议金额的案件,根据争议金额的不同,其处理费用也会随之变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a)争议金额在1万元(包含1万元在内)以内的案件,每件需支付500元的费用;
b)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且低于5万元(包含5万元在内)的部分,按照3%的比例进行收费;
c)争议金额高于5万元且低于10万元(包含10万元在内)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进行收费;
d)争议金额超出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进行收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找哪个部门
如需咨询相关事宜,您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寻求帮助,其官方热线为:12333;对于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通常需要在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裁决事项;如果当事人对于该仲裁裁决持有不同意见,他们有权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他们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正式的书面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受理费用由受理费及处理费两部分组成。受理费依据当事人人数进行分类,分为三个档次:不足三人时为每人二十元;四人至九人时为每人三十元;十人及以上时为每人五十元。而处理费则通过争议金额来计算:总计一万元以内收取五百元;一万元至五万元部分按照百分之三的比例收费;五万元至十万元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的比例收费;超过十万元部分按照百分之一的比例收费。实际所需费用将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