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合同可以拿一份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试用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理应享有一份所有权。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经过诚挚协商,共同缔结劳动合同后,应当自双方在书面合同文本上履行签名或盖章手续始正式生效,此刻双方各自持有一份存档。若甲方未能依照法律规定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予乙方,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纠正指正行为,并且如果因此给乙方带来实际损失,甲方必须依法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试用期合法辞退理由有哪些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未能达到聘用要求。
2.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其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任务产生了严重干扰等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应当享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所有权。自劳动合同签署之日起,便具有了法定效力,双方当事人各自持有一份。如果甲方未能依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正式交付劳动合同,那么有关政府机构将会对这种不当行为进行纠正,同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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