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贷款买房如果离婚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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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姻解散时,若共有房产有未偿贷款,处理方式如下:1. 若已取得房产证并解压,可选择出售偿还贷款或离婚财产分配转移所有权。2. 若贷款未清,房屋抵押于银行,不能直接转让。但可写入离婚协议并公正,待贷款还清后按协议分割。
夫妻贷款买房如果离婚了怎么办

一、夫妻贷款买房如果离婚了怎么办

倘若在婚姻消散之始,夫妇间所购置的房产尚有未偿还完毕的贷款,那么离婚后应如何划分这处房产呢?我们将针对两种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1.若在离婚前,夫妻双方未能完全筹措齐用于还款的资金,且已成功获取了房产权属证书并成功解压,夫妇双方可以选择通过出售该房产以获得资金,用以偿还尚未付清的款项;或者是通过离婚财产分配的方式,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夫妇中的任意一方手中。

2.如果房屋贷款尚未完全结清,在此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被抵押给银行,暂时无法归属到夫妻双方。因此,他们无权直接办理房产转让手续。

然而,夫妻双方仍可尝试将房产分割的细节写入离婚协议中,并且向相关机构申请公正。待该房屋的贷款全部还清之后,他们便可依据先前制定并经过公正的离婚协议,按照约定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贷款共同签字的后果

若所购房产乃婚后购置,除非有特殊规定之外,通常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即便在房产证上仅登记着丈夫或妻子中的某一方姓名,

然而,此情形并不妨碍该房产被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的事实。因此,买房所生成之借款责任同样归为夫妻共负,面临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还款义务,理所应当地需要双方共同签署确认书。概括而言,若购房者为夫妻,无论是其中一人抑或是二人均参与了贷款购房,皆需在贷款合同时进行签名确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针对婚姻解体之际涉及的共同房产所存在的尚未偿还的贷款问题,我们给出了以下解决方案:首先,如该房产已经成功办理产权证书并且已解除抵押状态,您可以自由决定是通过将其出售以偿还剩余贷款,还是在离婚财产分配过程中将所有权进行转移;其次,如果房产仍然处于抵押状态且贷款尚未结清,那么该房屋无法直接进行转让。然而,您仍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并经过公证程序予以确认。待贷款全部还清之后,便可按照先前签订的协议对该房产进行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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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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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误认为共同债务经常有当事人将个人债务误认为共同债务,因此焦虑不堪。这种疲惫之苦其实完全可以避免,找个律师(当然是比较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就清楚了。侃离婚系列文章对此说明得很清楚,此处不再讨论。
3、共同债务承担比例不清有时候,当事人为了省事,通过一纸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并没有将共同债务分担的比例约定清楚,事后,麻烦不断。所以,不要寄希望于任何口头承诺,将约定落实到纸面上是非常必要的。
4、分担共同债务认识上的错误很多时候,一方当事人(常常是女方)主张自己不负担共同债务,男方也爽快答应,并落到了纸面上,可是,人还是找上门来,要求女方还债,女方百思不得其解。其实,夫妻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基本上,这种约定是男方摆了女方一道。
5、调解过程中的疏忽法官在制作调解书时,往往有这样一句话,其他债务不要求处理,看起来蛮普通的一句话,给当事人留下了无穷的后患:被隐瞒的债务几乎无法处理;从而导致争吵不休。
二、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承担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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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在当初借款时就与债权人有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家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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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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