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无理地长期未按照约定日期按时支付劳动者应得薪资,首先,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多次充分沟通未果的前提条件下,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求助,主张自己正当权益并索回应付工资。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应当善于搜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支持其投诉需求及法律主张。
同时,对于故意克扣、拖欠或未能按期足额发放劳动者薪资的用人单位,我国劳动法专门规定了额外的惩罚措施,即除了必须在法定期限之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以外,其还需要额外另增发相当于工资报酬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直接走人吗
若公司未能按时发放薪酬,员工可选择立即辞职。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有权主动终止与所在企业所签署的劳动合约。此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因素:
1.企业未依照其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约定之条款,履行对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障义务或提供相应工作环境及条件;
2.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合理薪资待遇;
3.企业未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约束性规定,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5.由于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特殊原因而导致劳动合同本身部分或全部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有明文规定,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若用人单位长期未能按期支付员工薪酬,员工经多次尝试与雇主进行有效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员工务必妥善保留相关证据资料以便举证。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之规定,用人单位除须偿还拖欠的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作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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