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不给交保险没签合同怎么办
1.若您能够提供相关的确凿证据,那么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介入,向有关劳动部门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条款(即劳社部[2005]12号文件),其第二条明确指出: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时,在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一问题上,可以参考以下证据: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信息;
(4)考勤记录;
(5)其他员工的证言等等。而对于上述(1)、(3)、(4)项中所提及的相关凭证,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您可以通过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方式,来表达您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引发的不满。在这种情况下,您不仅可以立即离开公司,还能主张用人单位为您补交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您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以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您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没有与您签署劳动合同,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您有权利主张从第二个月开始直至一年以内的双倍工资报酬。这个权利的合法性来源于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企业主未能及时发放薪资之际,劳动者是享有拨打电话至警方寻求帮助的权利的,然而实践中此类情形往往未必能获得实际的有效解决办法。在绝大多数状况下,当事人首先应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诉,并需经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反复督促,若仍得不到拖欠款项的支付方才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再向警方报案无疑将取得积极的效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在具备充足且坚实的证据支持下,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参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应条款,提供工资支付凭证、职位证明、招聘信息以及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须主动承担举证的责任以示清白。 作为劳动者,您可以通过书写书面辞职信的形式,明确表达由于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从而要求其进行补缴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而提出的合理诉求。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尚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您有权主张自第二个月开始直至满一年期间内的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