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审理怎么恢复
如遇人民法院需要对刑事案件进行延迟审判的特殊情况,须待人民检察院完成补充调查工作后或阻碍审判情况得以消除时,方才可恢复案件审理程序。对于因补充调查工作需要而推迟审判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尽快补足相关证据材料。当人民检察院补充调查完毕并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法院之后,人民法院应按照新的案件情况重新计算审判期限。首先,公诉人向法庭申请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其次,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如果人民检察院未能在一个月内请求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那么人民法院应视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并对此类案件做出相应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二、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法定程序,可以适当延迟案件的审判日期或审理进程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若需要传唤新的证人到场出席法庭听证,或者需要搜集最新并具关键性的证据材料,进行重新鉴定、勘查等工作,甚至是需要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活动的时候;
2.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必要到庭参加审判的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参与诉讼过程的其它相关人员因为享有合法合理的理由而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出席听证,这种情况也可以作为延期审理的理由之一;
3.当当事人在开庭前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时候,为了确保审判公正性,法院通常会同意其请求,并将案件推迟至相关人员被替换后再行审理;
4.除上述情况外,如果出现了其他应当予以延期处理的特殊情况,法院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在某些特定情境下,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有可能会被延长以等待检察院完成对相关证据材料的补充收集和调查以及排除案件中的障碍事项。在此种情况之下,检察院需要在收到法院的延期审理通知后的一个月之内,及时完成上述任务并向法院提交充足完整的证据资料。值得注意的是,公诉人在案件审理期间提出的延期审理要求原则上不能超过两次。如果检察院未能在收到法院通知后的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恢复审理该案件,将会被视为其自身已经放弃该案的起诉权,此时法院将会依据既定程序处理该案。而案件的审理期限亦须根据新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