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给买保险可以起诉吗
若公司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保,那么身为员工的您无法直接向法院提出上诉,因为此类行为并不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受案范围内。
然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寻求解决方案;同样地,您也有权选择自行补足所欠缺的社会保险,然后再控告用人单位,要求其偿还本应由企业担负的部分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公司不给工资只买社保怎么办
当公司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同时而未支付员工薪资时,所涉事项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严肃投诉或者是提起劳动仲裁行动。
对于因为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产生的争议,被雇员工有权利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正式投诉,或是直接以书面形式提出劳动仲裁申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请务必要留意收集和整理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诸如工作制服、工资清单、工卡证件、证人证言等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其雇员按时、足额地交纳社会保险,那么雇员不能够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这种情况并不包含在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关于社会保险的缴费问题,实际上是与行政法规的实施紧密相连的,雇员首先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向有关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并请求该部门督促企业尽快补交所欠费用。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对这类违法行为展开深入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合理的处理决定。然而,如果雇员和企业之间出现了劳动争议,他们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或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寻求解决方案。因此,当面临社会保险缴费问题时,雇员需要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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