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保险什么情况下拒赔理赔
1.若意外碰撞涉及自家亲属,则不予理赔。
2.如车辆未能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年度检验或年度检验未能顺利通过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亦无法获得赔偿保障。
3.车辆处于维修期内发生意外事故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同样不在理赔范畴之内。
4.新购置的汽车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取得临时号牌或临时号牌已过有效期期间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样无法获得赔偿保障。
5.若被保险人自愿放弃追索权,则相关经济损失将无法得到赔偿。
6.驾驶员在驾驶证遗失、损坏及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辆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样无法获得赔偿保障等情况。
《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履行赔偿责任。”
二、车保险有哪些
汽车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交通强制保险;
2.车辆本身损失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
4.防盗装置损失保险;
5.玻璃无其他外力因素独自破碎险种;
6.自然原因引发的车辆燃烧损失险种;
7.应对突发情况引发的车辆涉水责任险种;
8.针对车辆表面轻微擦痕的投保责任险种;
9.对驾乘人员提供保障的责任险种;
10.乘客险;
11.单一轮胎因意外导致损坏需要修理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2.玻璃被外力因素损坏时需要修复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3.面临各种自然灾害风险时的理赔责任险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若发生涉及直系血亲的碰撞事故,将不予理算赔偿责任。 2.对于未经依法定检或者经法定检定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动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本公司将概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机动车处于维修期间内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亦不予负责赔偿。 4.对于尚未进行注册登记的新车以及临时车牌过期的机动车辆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本公司同样不予理算赔偿责任。 5.若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对第三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则其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我司有权予以拒赔。 6.在驾驶人员持有异常驾驶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我司将不予理算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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