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事宜之条件与流程说明如下:申请人为年满十八岁的成年人,需在主城区拥有稳定职业并取得相应收入作为生活保证,具备承担租金的经济实力,并且满足政府所制定的收入限制标准及无住房的相关规定要求。家庭人口中人均居住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十三平米。执行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人应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当地街区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进行申请,或者递交至房屋管理局进行申请;
其次,住房保障窗口的工作人员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提供《备案回执》;
再次,待接到申请后,市主管部门将会进行最终审核,在此期间请耐心等候审核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且能够按照规定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职工,均可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金额:首先是购买、建造、翻建及大规模维修自有住房的情形,在此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以及所有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享有提取权力;其次是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阶段或者已经顺利完成退休手续的时候,职工本人有权提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再者是当职工因完全失去劳动能力而同现在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职工本人有权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如果职工需要出国定居,他们同样有权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另外,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本息时,主借款人及其配偶也可以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最后,职工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没有房产,而是租住在本市住房的,他们本人和配偶都可以分别申请本人及配偶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租金支出。
同时,如果正在凭借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生活的职工,也有权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因为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严重困窘的话,他们也都有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如果突然遭遇突发事件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情况发生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同样有权提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对于连续失业超过两年的职工,他们也有权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如果职工在工作期间不幸离世,且该名职工有合法继承人为继或者指定受遗赠人的话,这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自2020年9月25日起,在西安地区(包括西咸新区在内)外购房产及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也可以依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后,对于满足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的自住住房进行加建电梯工程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同样也可以依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若想在西安申请公租房,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法定年龄,具有主城区的长期稳定工作和可观的收入来源,同时还必须遵守收入限制并满足无房这一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3平方米方可提出申请。申请流程如下:首先需要您做好充分的准备,收集相关资料,然后前往所在街区或者乡镇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或者房屋管理局提交申请。经过初步审查之后,您将收到一份《备案回执》。接下来,请耐心等待市级主管部门进行最后的审核。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