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执行配偶名下车辆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9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26人
专家导读 具体情况需依法判断。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证明涉案车辆为夫妻共有财产且与案件相关,可申请财产保全。若无充分证据证明车辆为夫妻共有,法庭无权扣押。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法院会执行配偶名下车辆吗

一、法院会执行配偶名下车辆吗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和确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向法庭提起诉讼之时,倘若当事人名下的车辆被认定为是属于其夫妻间的共有财产且此种状况跟案件处理有所关联,那么他们有权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将涉案车辆予以扣押。

然而,若无任何充分证据证明该车辆确属夫妇双方共有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法庭将不具备开展此项工作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二、法院会寄材料给起诉人吗

若您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从立案的那一刻起,法院便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书副本安全地传递至被告手中。

具体来说,法院可能会采用以下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

1.直接送达:在直接送达时,如果受送达方属于自然人,则应由其亲自签字接收;如受送达方并不在场,那么法院可以让其同住的成年亲属代为签字接收,同时需要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目中清楚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方式适用于绝大多数情况。

2.留置送达:假如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实施,例如受送达方延迟签收,则可以使用留置送达这种方法。在此过程中,尽管受送达方或其同住成年人亲属存在反对意见,但确保拥有相关基层组织或其他单位人员的现场见证仍然至关重要。随后,这样就能留下行政执法文书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为了证明送达情况及过程,需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载拒收原因以及时间戳。

最后,由送达人员以及见证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3.邮寄送达:尽管面对面直接送达到位更为常见,但在某些情况下(如直接送达确实存在困难),也可以选择邮寄送达这种途径。

4.公告送达:在送达过程中,如果送达人员无法找到受送达人,或者已经尝试过前述所有送达方式后都未能成功,这时就只能采用最终的公告送达这种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会执行配偶名下车辆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5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1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47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1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0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法院会执行配偶名下车辆吗
具体情况需依法判断。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证明涉案车辆为夫妻共有财产且与案件相关,可申请财产保全。若无充分证据证明车辆为夫妻共有,法庭无权扣押。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被法院执行的人名下没有财产执行,配偶或未成家的儿子名下有财产,法院可以执行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被强制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能否强制执行,一般依具体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此规定明确,债权人向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然后作“但书”处理。可见,在夫妻债务性质的推定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推定为共同债务。作推定为共同债务的处理符合我国国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你好,我爸爸借了几十万开公司,我妈妈也是股东,但由于经营不善欠债,我爸爸跑了,我妈妈想问,追加配偶裁定书,执行中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律师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任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实体法的规定以共同债务为原则,允许追加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并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有利于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所以在执行程序中可以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虽然直接规定了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该规定属于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民事争议确定民事责任所依据的裁判规则,不属于执行权的授权性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七十一条至第二百七十四条及本规定裁定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的,由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办理”的规定,前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显然不属依法应由“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办理”的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故不可以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可以执行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可以执行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配偶名字,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合适么?
[律师回复] 婚后房产证加妻子名字不用缴纳契税,加名流程:
一、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这是必须要准备的,如果不方便复印的话,一般房管局大厅会有复印机,可以直接去那里复印。而且一定要本人都到,也就是夫妻两人都要到场。
二、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叫号,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但是大部分地方是收取80元的工本费、5元的贴花费和25元的制图费。这些都是需要缴纳现金的,所以去之前一定要准备好。
三、证件上交齐全,费用缴纳完毕后就基本完成了,只要在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之后,就可以再来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了,这时的房产证上就是两个人的名字。
四、如果房子买时候交的不是全款,而是贷款的话,那还要去银行办理一下抵押变更手续,这样以后就不会出现还贷的问题。扩展资料:推行范围婚前房产证上加名要征收3的契税,对于市场价格不菲的房产来说,无疑是一笔数目不小的税收,因此在民间反响巨大,其影响力不仅仅局限在南京。北京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称:“有很多北京市民到场询问北京是否会有类似政策出台。”对此,国税总局方面表示:“南京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北京地税方面称,不断有媒体电话询问。至于会否出台相关政策,北京地税方面给出的答案是“暂时不会”。 有媒体称,目前除南京之外,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都已针对这一行为征收契税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是否能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是否能执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生效的裁判文书中未将担保人配偶列为诉讼当事人,能执行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吗
[律师回复] 如果有如下情形,理论上可以,搜集其配偶的财产,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强制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能否强制执行
不能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的。例如,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的财产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例如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否得到了双方的共同意愿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被执行人的配偶可追加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有规定可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最高认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并无关于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的规定。 被执行人是与申请执行人相对的,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胜诉方是申请执行人,败诉方为被执行人,或者有负担的一方为被执行人,另一方为申请执行人,但是,如果一方按判决履行了,就不会申请执行了。 民事诉讼中在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身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执行人信息就是败诉方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财产情况。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0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执行官可以追加配偶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有规定可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最高认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并无关于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的规定。 被执行人是与申请执行人相对的,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胜诉方是申请执行人,败诉方为被执行人,或者有负担的一方为被执行人,另一方为申请执行人,但是,如果一方按判决履行了,就不会申请执行了。 民事诉讼中在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身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执行人信息就是败诉方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财产情况。
可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有规定可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最高认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并无关于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的规定。
被执行人是与申请执行人相对的,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胜诉方是申请执行人,败诉方为被执行人,或者有负担的一方为被执行人,另一方为申请执行人,但是,如果一方按判决履行了,就不会申请执行了。
民事诉讼中在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身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执行人信息就是败诉方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财产情况。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法院会执行配偶名下车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