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任务是前往您所在地区的社保部门提出有关工伤补偿的申请,这一环节极其重要,它是解决后续一系列问题的前提条件不可或缺。若无此步骤,其他努力都将徒劳无功,而若企业对此置之不理,则职工自身需自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亲自申请。
倘若经医疗机构确诊受伤性质确属工伤,那么当您手握由社保局所颁发的工伤确定决议书之后,所有与此次伤害相关的医疗费用均应由雇佣方全权支付负担,同时在停工期(即工伤治疗和恢复期间)内,您的薪酬将依旧以原有水平进行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在停工期内,若您需要照顾,仍由雇主担任起护理责任,并且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也将根据该地区规定的标准执行。待病情趋于稳定,您可申请对自己的劳动能力进行评估鉴定,确认工伤等级,然后依据评定出的伤残级别向雇佣方索取相应级别的伤残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工伤手臂截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众多工伤等级中,截肢常被鉴定为第六级工伤。若因手臂截肢而致使劳动能力达到了六级伤残程度的劳动者,那么将有权享受一定额度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笔款项通常以员工本人十六个月的工资作为计算依据。当工伤治疗结束之后,对于那些已经达到六级伤残程度且难以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每个月向其支付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员工工资的60%左右。
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持续为伤者缴纳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