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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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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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权利涉及五大类: 1)人身权,含人格权和身份权; 2)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益; 3)抗辩权,用于对抗他人请求权或否定其权利主张; 4)请求权,即要求他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5)支配权,涵盖物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
公民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民事权利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人身权,这其中又包含了人格权与身份权两类。

2、财产权,其范围不仅包括我们常说的物权、债权以及继承权等传统领域,同时还囊括了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益部分。

3、抗辩权,这是一种对抗他人提出之请求权或对他人权利主张加以否定的权利。

4、请求权,通俗点说就是指某人有权要求他人为某事或者停止行使特定行为。

5、支配权,这包括物权、人身权以及知识产权三大类型。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公民的身份证其它人可以随意拿去复印吗

很遗憾地告诉您,这是不可能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一份至关重要的个人身份认证及相关资讯资料,可以用于处理许多目前我们仍无法预见的重大业务事项以及人际关系的变更调整等。因此,恳请您在提供这类文件时务必高度谨慎对待。事实上,对于身份证复印件来说,蕴含着极大的潜在利用价值,比如在若干情况下,人们仅需使用身份证复印件便可顺利完成去银行进行账户开设等事务。

《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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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事权利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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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有什么区别吗
[律师回复] 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出生时间:
(
1)户籍证明
(
2)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
3)其他有关证明(如接生婆的证言)
2、自然人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充当特定民事主体的资格,法律只将其赋予符合特定条件的自然人,而不是赋予所有的自然人。授予特殊权利能力的标准有:(
1)国籍。例如,外国人在我国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
(
2)年龄。例如,男性满22周岁之前,女性满20周岁之前,均不具有结婚的权利能力。
(
3)性别。例如,在我国,同性之间不得结婚。
3、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胎儿的父亲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份。此时,胎儿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相当。
(
2)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生理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终止。
1、生理死亡:学理上判断生理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
2、生理死亡的推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3、生理死亡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受益人的。
(
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4、宣告死亡:(
1)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
2)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3)但被宣告死亡人在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5、死者利益的特殊保护对死者的名誉、隐私、姓名、肖像、遗体、遗骨、著作权人身权等利益依然提供保护,这些法益受到侵害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寻求救济。但是,死者的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顺序限制:(
1)原则上,仅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作为原告起诉。
(
2)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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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投资性权利有什么规定,公民民事权利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的投资性权利有什么规定,公民民事权利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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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特点
[律师回复]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一、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指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与公民的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它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性的不可侵犯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名誉权,以及与人身直接相关的住宅不受侵犯权等。公民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管理国家和参加正常的社会活动的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检举权等。
二、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各种非法侵犯人身权利、其他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以及民主权利的行为。
在方式上,“侵犯”包括剥夺、限制、损害、破坏、阻碍等行为;在表现形式上,多数犯罪只能是作为,如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侮辱罪,破坏选举罪等。少数几种犯罪,既可表现为作为,也可表现为不作为,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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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最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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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利息最高是多少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银行贷款利息最高是多少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2004年,央行放开了银行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对银行贷款利率上限不再做限定,下限为0.9倍基准利率。不过对信用社贷款利率仍有上限限制,要求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不得高于2.3倍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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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滚利合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贷利滚利合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利滚利是民间的讲法,在法律上被称为复利。关于私人贷款是否可以计算复利的问题,中国的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到目前为止,法律仍然没有任何肯定或禁止。根据民法中“禁止法律,即自由”的原则,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计算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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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第六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能高于银行利率。当地人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专门管理。该地区,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类似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超过此限额,超额利息不受保护。
可以看出,复利的计算必须在“银行类似贷款利率的四倍”之内,否则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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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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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公民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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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有哪些特征
[律师回复]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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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人身权利,是指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与公民的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它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性的不可侵犯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名誉权,以及与人身直接相关的住宅不受侵犯权等。公民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管理国家和参加正常的社会活动的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检举权等。
二、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各种非法侵犯人身权利、其他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以及民主权利的行为。
在方式上,“侵犯”包括剥夺、限制、损害、破坏、阻碍等行为;在表现形式上,多数犯罪只能是作为,如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侮辱罪,破坏选举罪等。少数几种犯罪,既可表现为作为,也可表现为不作为,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
三、本类犯罪的主体多数只能是自然人,少数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犯罪中,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
四、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除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由过失构成外,其他罪均由故意构成。其中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时间是
[律师回复]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中国法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四条:  
一、依法成立  指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资格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生而有之的“天赋人权”,而是由法律赋予的。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
首先必须是的,
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常设机关。法人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地方。  
四、能承担民事责任 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是与法人需拥有的支配的财产相联系的。法人作为的民事体。对自己从事各项活动的后果,必须能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设立人、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一个关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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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
首先必须是的,
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常设机关。法人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地方。  
四、能承担民事责任 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是与法人需拥有的支配的财产相联系的。法人作为的民事体。对自己从事各项活动的后果,必须能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设立人、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一个关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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