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当员工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生产性意外损害或是患有与职业紧密关联的疾病时,他们有权利要求暂停工作并接受工伤医疗的治疗。在此期间,他们原本享有的基本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稳定不变,并且由其所属工作单位按月发放给他们。
同时,国际劳工组织还针对此类情况进一步明确了一些关键条款,例如停工留薪期的期限通常不应超过12个月;如果伤势严重或病情特殊,需经过特定地区的周全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进行审核,以便能够适当延长周期,但是最长也不可超过12个月的法定界限。对于此类员工在经过工伤等级评定时,原有的薪酬待遇将被停止发放,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相关法律法规来享有相应的伤残待遇。
最后,如果工伤职工在结束停工留薪期之后,仍然需要治疗,那么他们应该继续享有工伤医疗待遇。
另外,如果此类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无法独立生活,或者他们在此期间需要生活上的照料和协助,那么他们的护理费用应该由他们所在的工作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休息期不上班还会发工资吗
劳动者因伤势休养期间享有工资本金以及相关待遇的保障。亦即在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之内,其原先所享有的工资本金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属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每月发放方式予以保障。因此,劳动者在此期间依然可以分享和以往一样的工资福利待遇,然而,停工留薪期最长通常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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